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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护林保胶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发布单位】琼海市
  • 【发布文号】海府办 [2007] 168号
  • 【发布日期】2007-12-30
  • 【生效日期】2007-12-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护林保胶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护林保胶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海府办 [2007] 168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国营(华侨)农场:
2007年护林保胶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市有关职能部门、各镇政府和各农场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紧密配合,积极贯彻海南省护林保胶工作会议精神,规范了我市民营天然橡胶市场,有效地打击偷胶毁林等违法行为,使我市护林保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护林保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
2007年度护林保胶工作先进单位:大路镇、石壁镇、国营东红农场、国营东升农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为我市护林保胶工作取得新的成绩而不断努力。市政府号召全市职能部门、各镇和各农场要积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继续贯彻落实海南省护林保胶工作会议精神,把我市护林保胶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二00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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