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莆田市体育运动学校的批复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综〔2007〕233号
  • 【发布日期】2008-01-03
  • 【生效日期】2008-01-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莆田市体育运动学校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莆田市体育运动学校的批复

(莆政综〔2007〕233号)




市体育局:

你局《关于组建莆田市体育运动学校的请示》(莆体[2007]87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事业发展,办好第十四届省运会的决定》(莆委发[2007]7号)文中“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市体育运动学校的筹建工作”的精神,为了更好地备战第十四届省运会,不断培养和输送更多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合并市重点业余体育学校和市竞技体育学校,组建“莆田市体育运动学校”,隶属莆田市体育局管理,市教育局协管,实施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同时承担非学历的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等成人教育。学校继续承担市重点业余体育学校职能,加挂莆田市重点业余体育学校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请抓紧向省教育厅申报组建市体育运动学校的相关审批手续。

二、机构设置、人员核编等工作,由市委编办提出意见报市编委会研究确定,市体育局做好配合工作。

三、市体育局要加强整合和筹建“莆田市体育运动学校”的领导,组建过程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尽快完成组建工作,积极备战第十四届省运会,切实提高我市竞技体育水平。

二OO八年一月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