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财政部
- 【发布文号】财政部公告2008年第1号
- 【发布日期】2008-01-07
- 【生效日期】2008-01-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财政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财政部公告2008年第1号
财政部公告2008年第1号
2008年国债还本付息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08年到期国债还本付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8年到期国债品种及条件
(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国债。
以下国债于到期日归还本金和全部利息。
1. 2003年2月20日至3月31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63%。
2. 2003年4月1日至7月31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63%。
3.2003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发行的5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2.63%。
4.200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一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37%。
5.2005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二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37%。
6.2005年5月1日至6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三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37%。
7. 2005年8月1日至9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四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24%。
8.2005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发行的3年期凭证式(五期)国债,到期年利率为3.24%。
(二)按年付息国债。
以下国债于到期日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 1998年附息(一期)国债,期限10年,年利率为5.5%,于9月4日到期。
2. 1998年附息(二期)国债,期限10年,年利率为5.2%,于12月25日到期。
3. 2001年记账(三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3.27%,于4月24日到期。
4. 2001年记账(五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3.71%,于6月22日到期。
5. 2001年记账(十四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2.9%,于12月10日到期。
6. 2001年记账(十五期)国债,期限7年,年利率为3%,于12月18日到期。
7. 2003年记账(四期)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为2.45%,于4月24日到期。
8. 2003年记账(六期)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为2.53%,于7月25日到期。
9. 2005年记账(八期)国债,期限3年,年利率为1.93%,于8月15日到期。
10. 2007年记账(二期)国债,期限1年,年利率为2.1%,于3月15日到期。
11. 2007年记账(九期)国债,期限1年,年利率为2.61%,于6月14日到期。
12. 2007年记账(十六期)国债,期限1年,年利率为2.95%,于9月13日到期。
13. 2007年记账(二十期)国债,期限1年,年利率为3.66%,于12月13日到期。
(三)贴现国债。
以下国债于到期日按面值偿还。
1. 2007年记账(十二期)国债,期限6个月,于1月26日到期。
2. 2007年记账(十九期)国债,期限3个月,于3月6日到期。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2008年各类到期国债利息均按单利计算,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二) 凭证式国债兑付由原售出机构网点办理。2003年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5年, 2005年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3年,均按上述国债发行时规定的提前兑取分档利率支付利息,具体利率请向各兑付网点查询。
(三)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实物国债,2008年可继续到当地常年兑付网点办理兑付,各地常年兑付网点地址请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国库部门查询;以前年度到期应兑未兑的特种国债兑付由当地财政部门办理。
(四)附息国债2008年利息支付办法,由各交易场所或登记结算机构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布并施行。
特此公告。
二OO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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