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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琼海市2008年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实施方案
  • 【发布单位】琼海市
  • 【发布文号】海府办 [2008]6号
  • 【发布日期】2008-01-11
  • 【生效日期】2008-01-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琼海市2008年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实施方案

琼海市2008年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实施方案

(海府办 [2008]6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2008年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一月十一日


琼海市2008年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全市四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琼海。根据《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琼海市开办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07]27号)的要求,特制定2008年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倾听民情民意,监督政风行风,打造阳光政府,构建和谐琼海”为宗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达到促进勤政廉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优化发展环境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一)职责分工。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由市纠风办、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局联合主办,市广播电视台具体承办。市纠风办负责栏目反馈情况、参与直播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市广播电视台负责栏目的策划、选题、主持、播出、情况反馈等工作。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负责协助对外宣传报道、深度追踪采访,并在琼海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基础上延伸开设专题、专栏节目。

(二)栏目领导机构与人员配置。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节目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纠风办主任蔡小平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市广播电视台台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纠风办副主任担任。成员有: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市纠风室主任,市广播电视台节目制作中心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室,由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室、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有关人员组成。

三、运作方式

(一)栏目播出时间:
2008年琼海政风行风热线自2月28日开始,每周四早上8:00分别播出,时间1个小时。由市广播电视台广播直播,播出频率:93.9兆赫。

(二)栏目播出方式:
“政风行风热线”为直播互动节目,市广播电台在直播间设立三部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为: 36830066、36830067、36830068。市纠风投诉电话号码为:62930837。同时开通手机短信互动平台和声讯留言平台接受听众投诉,手机短信互动平台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只需将咨询、投诉内容发至1065961888即可。声讯留言平台只需拔打平台号码96955009根据提示留言即可。
栏目工作室根据平时群众反映、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拟订播报计划和专题,报栏目组织协调工作小组审核。每个专题安排相关的市直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上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演播室直播。直播期间开通短信平台和热线电话,接受听众的咨询和投诉,并现场答复。每个专题的开播形式、内容等提前进行公告。节目播出后,将群众反映情况汇编成简报,报送上级和有关单位,并在媒体上摘要刊载。

(三)栏目内容

1、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直播单位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介绍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解答听众的疑问等。

2、接受投诉:接受听众对直播单位或相关行业不依法行政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服务质量不高,工作推委、效率低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的投诉。

3、听取意见:听取群众对政风行风建设提出的合理性建议、意见及批评。

4、反馈结果:反馈群众投诉和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

(四)参与部门
所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行政执法、经济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部门、行业都要积极参与节目。2008年政风行风热线共有44个单位上线(具体单位及上线时间详见附表)。

四、栏目管理
为确保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播出内容导向正确,群众批评真实准确,反映问题能够落实到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播前策划做好预案
每专题开播前召开联席会认,由主办和协办及参与直播单位派员参加,研讨和制订有关工作细则和直播方案。各参与直播单位或部门要在直播前一周主动与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室联系,具体商讨直播的有关问题,确保节目按计划播出。领导对话提纲及参与人员名单需提前报市纠风办备案。

(二)播中把关掌握好方向
栏目播出时使用延时器;处理热线电话时应坚持 “解难不发难”的舆论监督策略;同时,坚持 “三个有利于”播出原则:有利于解决问题、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

(三)播后及时落实反馈
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室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咨询和建议作详细记录,并督促引导参与栏目的单位回答问题。直播现场可以解答处理的,立即解答处理;直播现场不能够立即解答处理的,要说明原因并承诺解答处理时限,一般应在5至15个工作日内把事情调查清楚,把问题处理到位,并答复听众;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市纠风办向有关单位和责任部门发出政风行风热线反映问题交办函,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责任单位须在15日内将解决处理的情况用书面材料报市纠风办,由工作室向投诉人反馈。对重大、典型和突发性、群体性等影响较大的投诉事件,由市纠风办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直播结束后,参与部门要填写政风行风热线群众咨询投诉问题一览表,交工作室备案。市纠风办将对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中群众投诉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对应付了事、不进行认真整改和解决问题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不适合播出的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由导播做好记录。

五、工作要求
(一)参与直播单位参加直播节目可安排3―6人进入直播室与听众交流;领队和主嘉宾原则上由该单位的主要领导参与直播,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派分管该业务的领导参加。

(二)政风行风热线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参与直播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上线的准备,根据群众关注的涉及本单位本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节目预案,要在做好开播工作的同时,通知本系统收听节目,并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群众投诉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同时,协助市纠风办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室的工作人员进行核查、采访、跟踪报道,促进有关问题切实得到解决。

(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参与直播单位必须按务实、高效、依法办事的原则处理,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政风行风热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纠风办将把有关单位和行业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的情况作为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纠风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并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一项评价内容。

(四)对应参与直播而拒不参与;敷衍塞责,解答问题态度不好、语言不文明;解决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应付了事;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行业,需要协调解决,而相关单位之间相互推诿以及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参播单位和参播人员,应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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