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字〔2008〕2号
- 【发布日期】2008-01-11
- 【生效日期】2008-01-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
(穗字〔2008〕2号 2008年1月11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激发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为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社会氛围,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的通知》(粤发〔2007〕22号)精神,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解放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和精髓,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新局面的一大法宝。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完成新阶段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以继续解放思想为先导;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首先要当好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的排头兵。
(一)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以及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对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本身就是解放思想的产物。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准确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新的实践,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步伐。
(二)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是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的强大动力。思想解放是社会变革的先导。没有解放思想,就不会有改革开放;改革开放的过程,必然是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改革开放没有止境,解放思想不可能一劳永逸。我市改革开放的实践充分证明,解放思想是扫除障碍、引领发展的重要法宝,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改革创新的力度。当前,我市的发展仍然面临不少思想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障碍。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有利于我们抛弃经验主义和惯性思维,冲破一切阻碍改革开放的思想体制束缚,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把解放思想的成果体现在推进改革开放事业的具体工作中、落实在解决阻碍改革开放的突出问题上,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
(三)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是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当务之急。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当前,我市用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长期快速发展积累下来的不少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上闯出一条新路,迈出更大步伐。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有利于我们深刻认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前进中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深刻查找是否真正树立起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正确政绩观,全面审视推进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把思想观念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是始终保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精神状态的必然要求。广州要在科学发展中走在全省前列,需要坚持不懈的艰苦努力。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的国际环境中,在科学发展要求越来越高、城市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前有标兵、兵有追兵,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始终保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至关重要。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有利于我们科学清醒地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化解矛盾,有助于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刻苦学习、务实创新,团结一致、锐意进取,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使广州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越走越宽广。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全面准确地把握学习讨论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学习讨论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实践经验,清醒把握当前广州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为目标,以学习讨论和调查研究为主要形式,着力查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有待进一步解放的思想空间,着力克服制约科学发展的观念障碍和体制障碍,着力探索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转入科学发展轨道。
(二)基本原则:一要坚持围绕主题、把握导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既要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广泛讨论、畅所欲言,又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不动摇。二要坚持抓住重点、带动全面。以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为重点,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发挥表率作用。同时,发动广大党员及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市上下思想大解放、谋求大发展的强大声势和生动局面。三要坚持联系实际、分类指导。密切联系我市实际,联系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联系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查找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作风等方面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务求实效。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行业要从各自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各具特色、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学习讨论活动。四要坚持循序渐进、确保质量。学习讨论活动要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分段推进,保证质量。各个阶段的活动内容可相互渗透贯通,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安排活动转段时间,不要求统一时间。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活动的检查指导,把好质量关。五要坚持统筹协调、科学安排。要统筹安排好学习讨论活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把学习讨论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伟大实践经验结合起来,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广泛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社会结合起来。
(三)目标要求: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切实做到创新思想观念,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思想保障;健全评价体系,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考核依据;深化体制改革,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提高领导能力,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组织保证。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扎实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全市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从2008年1月开始至5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宣传(1月初至2月上旬)。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发动,加强学习和宣传,营造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强大舆论声势和良好社会氛围,为整个学习讨论活动奠定思想基础。
1.精心制定方案。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学习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各自实际,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学习讨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等各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充分认识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的总体要求,明确自己在活动中的重要责任,切实增强参与学习讨论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市和各区、县级市党委宣传部门要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进行宣讲,调动基层干部群众解放思想的热情。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先导作用,重点围绕我市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意义,开设专版专栏专题,刊播一批社论评论、理论文章、学习体会、人物访谈等,报道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的情况,组织开展听众、网民互动对话,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3.认真组织学习讨论。认真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读书学习活动,重点学习我们党关于解放思想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等知识,以学习促进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解放思想作为上半年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专门学习计划,安排专题学习讨论。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联系思想实际交流对解放思想、科学发展的认识,带头撰写体会文章,带头到基层作学习辅导。企业、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学习会、座谈会、辅导讲座、党员组织生活等形式,认真组织好基层党员的学习讨论。
第二阶段:讨论调研(2月中旬至3月底)。主要任务是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围绕通过改革创新实现科学发展开展调查研究和讨论交流,为下一阶段科学决策奠定基础。
1.深入查找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在解放思想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多种形式的讨论活动,广泛征求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仔细查找本地本部门工作中不适应科学发展、不符合人民群众要求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新闻媒体要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我为广州科学发展建言献策”活动,通过报刊征文、网民讨论、座谈研讨等形式,发动社会各界分析矛盾、查摆问题、建言献策。
2.认真开展专题调研。要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抓住影响本地本部门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列出专题,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社科工作者要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度,深入研究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推出一批质量较高、操作性较强的研究成果,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三阶段:决策部署(4月至5月底)。主要任务是总结学习讨论和调研的成果,集中研究改进工作的意见,形成指导科学发展的办法、措施、政策、制度,指导部署今后工作。
1.决策部署。根据查找的问题和调研成果,市委、市政府将研究制定关于我市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各项工作;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办法,为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科学考核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调研成果交流汇报会,梳理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通过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的具体意见。
2.推动工作。解放思想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各地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学习讨论活动与谋划、推进工作的关系,真正使解放思想学习讨论的过程成为转变观念、谋划思路、完善措施、加快发展的过程。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制定的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限期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并承诺解决时间,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各地各单位要本着“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尽快办好几件能让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为之振奋的实事和好事,以凸现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实际成果。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学习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学习讨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委将成立学习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对全市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都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学习讨论活动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组织部门要负责抓好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成果验收,并制定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宣传部门要负责制定活动方案,组织舆论宣传和学习宣讲。政策研究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专题调研活动,研究制定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发展改革和统计部门要负责牵头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党校、高校要把解放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大学生政治思想教育的内容。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生动活泼的学习讨论活动。
三是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新闻单位要把引导推动学习讨论活动作为上半年一项重大主题宣传任务,制订专门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把好舆论导向,营造浓厚氛围。各类媒体要发挥各自优势,分阶段开设相应的专版专栏专题,引导学习讨论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思想解放学习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的进展情况及好做法、好经验,生动反映全市上下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呈现出的新的精神风貌。
四是抓好督导检查,确保收到实效。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学习讨论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委将派出巡视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进行检查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单位学习讨论活动的督查指导,及时把握各阶段活动进展情况,提出加强改进意见,认真抓好活动成果验收,确保质量、务求实效。
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部门请于6月上旬前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告市委。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