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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理正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中介〔2008〕135号
  • 【发布日期】2008-01-28
  • 【生效日期】2008-01-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理正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南理正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8〕135号)




海南青联控股有限公司、李玉勇、海南天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吕春笋:

你们提交的关于海南理正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海南理正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海南青联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50%;李玉勇出资60万元,持股比例30%;海南天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吕春笋各出资20万元,持股比例各为1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1号景瑞大厦A座7楼。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吕军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赵仿的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傅子岚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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