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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环发〔2008〕16号
  • 【发布日期】2008-01-30
  • 【生效日期】2008-01-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

(环发〔2008〕16号)




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附件: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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