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环发〔2008〕16号
- 【发布日期】2008-01-30
- 【生效日期】2008-01-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
(环发〔2008〕16号)
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附件: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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