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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11号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11号
  • 【发布日期】2008-02-01
  • 【生效日期】2008-02-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11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11号

《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等351项行业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等351项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其中汽车行业标准4项、机械行业标准253项、轻工行业标准32项、建材行业标准14项、纺织行业标准10项、化工行业标准18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4项、包装行业标准3项、物流行业标准1项、制药装备行业标准1项、稀土行业标准11项,现予公布。
以上机械行业标准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轻工行业标准由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建材行业标准由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纺织、物流和稀土行业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由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汽车、包装、制药装备以及化工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化工产品行业标准由化工出版社出版。

附件: 351项汽车、机械、轻工、建材、纺织、化工、黑色冶金、包装、物流、制药装备、稀土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起始实施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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