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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护林保胶工作先进市县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发布单位】海南省
  • 【发布文号】琼府〔2008〕13号
  • 【发布日期】2008-02-25
  • 【生效日期】2008-02-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护林保胶工作先进市县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护林保胶工作先进市县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琼府〔2008〕1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2007年护林保胶工作中,各市、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护林保胶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橡胶产品管理,严厉打击偷胶毁林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橡胶生产和经营秩序,促进橡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护林保胶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市县

特等奖:昌江黎族自治县

一等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二等奖:白沙黎族自治县、三亚市、临高县

三等奖:东方市、海口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宁市、定安县

二、先进个人

翁平(昌江黎族自治县)、王光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吴毅(三亚市)、邢白青(白沙黎族自治县)、王国才(临高县)、陈奕诚(垦区公安局)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护林保胶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其他市县要向先进市县和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护林保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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