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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 【发布单位】宁德市
  • 【发布文号】宁政办传〔2008〕35号
  • 【发布日期】2008-02-26
  • 【生效日期】2008-02-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宁政办传〔2008〕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闽政办〔2008〕20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实施意见(宁政文〔2007〕94号)的有关要求,请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部门2007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别汇总总体情况及其所包含分类别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2007年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两个层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2006年度相比较的情况等,并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急工作总结评估。重点围绕防御台风和强对流灾害性天气、抗洪抢险、防震减灾、森林防火、防范煤矿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道路交通、海上安全和火灾事故、处置环境污染事件、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防控传染病和高致病禽流感疫情、处置群体性事件等工作,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和环节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评估报告一般分为五个部分: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应急工作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工作建议。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评估中,应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四)典型案例分析。根据点面结合的原则,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各选择1至2个典型案例,对应急处置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预案,改进工作。

二、总结评估的组织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汇总编写本地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分为四个编写组。各组的参加部门负责编写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评估报告;各组牵头单位负责提供本组典型类别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工作有关总结材料,并在各组成员评估报告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组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分组如下:

(一)自然灾害组:由市水利局牵头,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地震局、气象局、防汛办等参加。

(二)事故灾难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国资委、质监局、环保局、旅游局、消防支队、气象局、电业局等参加。

(三)公共卫生事件组:由市卫生局牵头,经贸委、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宁德检验检疫局等参加。

(四)社会安全事件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经贸委、民政局、民宗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人事局、国资委、外侨办、环保局、信访局、人行等参加。

三、总结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事件的年度总结评估工作,各牵头单位要指定一位领导具体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计划安排,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全面、准确地进行总结评估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要做好各方面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规范、细致,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文字与图表、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语言精炼、层次清晰、内容充实并配以典型实例。

(三)请市直各有关单位确定参加编写工作的联络员1人,并将其姓名、职务、手机和固定电话于2008年2月28日前报各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汇总后,于2月29日前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并于3月10日前将本组典型类别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处置工作总结材料(一式十份,附电子版)报市政府总值班室。

(四)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四个牵头单位于3月10日前将本地区、本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综合报告(一式十份,附电子版)及《2007年突发公共事件统计表》(附件)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政府总值班室。

(联系人:陈建峰 传真:2822817 联系电话:2822612 2099866 E-mail:ndsyjb@163.com)

附件:县(市、区)/牵头单位2007年突发公共事件统计表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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