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2008〕15号
- 【发布日期】2008-02-27
- 【生效日期】2008-02-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2008年重点工作
安徽省人民政府2008年重点工作
(皖政〔2008〕1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2008年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我省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部署要求,全面完成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此,省政府确定了14个方面、40项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和责任单位。各牵头负责领导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落实。重点工作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和市、县,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省政府将适时进行调度,强化督促检查,努力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2008年重点工作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今年省政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我省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部署,坚持好字优先、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又好又快,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着力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为今后五年的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此,省政府确定了14个方面、40项重点工作,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单位(安排分解表附后)。具体如下:
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推进工业结构调整。
年度目标:促进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着力提高装备制造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工业企业达10户,其中超500亿元的1户,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行业达3个。
主要措施:一是开展钢铁、水泥、家电、食品、石化等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完善和实施铜及铜材加工、煤化工等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大力推进能源原材料行业的改组改造,加大10亿元以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力度,推进支柱产业规模提升。引导关联产业加快集聚步伐,形成一批产业集群。二是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壮大工程机械、船舶制造、输变电设备、节能环保和矿山设备等装备制造业,扩张和提升汽车产业,加快汽车产业大省建设步伐。三是实施高新技术跨越科技行动,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快推进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及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鼓励和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推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研制,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年度目标:以生产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保持较快增长;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以上。
主要措施:研究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会展、信息咨询等生产服务业,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物流园区。引导和规范住宅业发展。适应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加快发展汽车服务、医疗保健、物业管理等生活服务业,培育消费热点,优化消费环境。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对鼓励类服务产业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基本同价。
3.加快旅游产业大省建设。
年度目标:力争全年接待入境游客12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4.8亿美元,国内游客86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到660亿元。
主要措施:加快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和旅游项目建设,认真研究北京奥运会和实施新休假制度带来的旅游商机,加强措施跟进,举办若干旅游营销推介活动和第二届安徽旅游节。加快以黄山、九华山为重点的世界旅游胜地和合肥、芜湖旅游中心城市建设,推进大别山、巢湖、天柱山和亳州等旅游区域联动发展。加强旅游交通设施和接待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旅游产品研发力度,推出一批旅游文化精品。扩大与国旅总社、中旅总社等大旅行社和长三角地区旅游龙头企业的合作,拓展入境客源市场。
4.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年度目标:深入推进“质量兴省”活动,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主要措施:实施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做好品牌培育基础性工作,坚持整治与扶持、监管与建设相结合,初步建立重要日用消费品、食品等生产企业全过程的监管链条,建立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深化药品市场整顿规范工作,强化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企业的动态监管和现场检查,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管长效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药品监督网络。
5.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年度目标: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力争控制在2007年实际涨幅以内。
主要措施:落实促进生产、加强流通、保障供应的各项措施,保障粮食、蔬菜、肉类和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价格调节基金政策。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加强对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完善和落实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
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6.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年度目标: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创新型企业,科技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更多的创新要素在安徽集聚,更多的创新成果在安徽转化。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研发投入增长20%以上,全省专利申请量增幅力争达到25%以上。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启动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试点,重点支持50家国家和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加强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二是加快重点领域的核心和关键技术突破。重点实施11个重大科技专项,抓好与国家联动的重大项目实施。三是培育自主创新品牌。重点围绕能源、原材料、加工制造等战略性产业,整合科技资源,建立产学研联盟。四是加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在合肥谋划组建科技服务和成果交易平台,努力使国际国内更多的科技成果在我省交易和转化。筹建两院院士(安徽)工作办公室。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支持自主创新各项政策,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交易的政策措施。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探索建立科技金融合作新机制。推进与合肥市共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构建全省创新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创新的经验交流和推广,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健全促进官产学研结合的工作机制,力争在创新能力建设上实现更大作为。
7.推进以合肥为中心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年度目标:以合肥为中心的区域创新体系取得重要进展。
主要措施:深化合肥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工作。突破行政区划局限,把试点市建设与省会城市圈、皖江城市带和沿淮城市群建设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整合创新资源,创新体制机制,积极谋划和争取建设以合肥为中心的区域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召开第五次省部会商会议,争取召开第二次合肥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工作部际协调小组会议。指导“芜马铜”和“两淮一蚌”实施区域科技发展规划,继续实施“富民强县科技工程”和“一把手科技工程”。
三、加强农业基础建设
8.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年度目标:粮食总产2800万吨,与上年持平。油料总产260万吨,增长16.8%。肉蛋奶总产570万吨,增长3.6%,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
主要措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将粮食生产与淮河治理统筹考虑,加快推进淮河流域粮食生产主体功能区建设。深入推进小麦高产攻关和水稻产业提升行动,重点抓好600万亩小麦和1100万亩水稻核心示范区建设。促进油料生产发展,引导棉花生产布局调整,启动玉米振兴计划和新一轮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认真落实生猪和奶牛生产扶持政策,组织实施生猪产业发展“462”计划,力争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实施土地开发整理,改造中低产田,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9.启动实施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
年度目标: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25%,农业产业化经营户均增收150元以上。
主要措施:完善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创建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40个。出台实施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力度,打造资金支持平台,培育壮大一批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
10.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年度目标: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000个,完成全国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工作。
主要措施: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启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防控。发展农产品收储运和农资配送服务。积极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加强良种、市场信息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重点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四、推进区域协调与合作发展
11.加快省会经济圈、皖江城市带、沿淮城市群建设。
年度目标:省会经济圈、皖江城市带、沿淮城市群经济增长速度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进一步提高,产业分工协作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完善。
主要措施:建立城市群建设协调机制。编制实施省会经济圈规划,推进合肥区域性中心城市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支持和促进合肥与淮南、六安、巢湖等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以沿江联动、跨江发展为取向,推动皖江城市带和产业带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芜湖与马鞍山同城化发展。以资源深度开发、产业联动发展和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大力培育沿淮城市群,推进皖北地区加快发展。
12.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年度目标:县域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县域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县域经济在全省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主要措施:研究制定县域经济分类考核办法,总结完善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工作,促进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用好政策,继续实行县级税收增长和财政强县奖励政策,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加大对老区、库区、山区、江淮分水岭地区和沿淮行蓄洪区的扶持力度。筹备召开全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会议。
13.基本完成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年度目标:按照国家规定的进度要求,年内基本完成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
主要措施:开展基础研究,完成38个子课题研究,制定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大纲,确定各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发展方向、政策框架等。积极开展财政、投资、产业等配套政策研究。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五、加强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14.强化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年度目标:产业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力争全年“861”行动计划制造业投资达730亿元,制造业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新增项目储备规模2000亿元以上。
主要措施:开工建设奇瑞量子合资汽车、江汽轿车发动机和自动变速箱、12条大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淮化60万吨甲醇等项目,力争开工建设马钢300万吨板卷项目,加快推进煤化盐化一体化、安庆林纸一体化、罗河600万吨铁矿建设等项目,建成马钢硅钢生产线、丁集煤矿、华电芜湖电厂等项目。抓紧谋划储备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的重大项目,充实提升“861”行动计划项目库,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着力解决项目用地、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
15.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年度目标:加快以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和内河航道为重点的综合运输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高通达深度和等级。完成高速公路建设投资99亿元,力争新开工建设高速公路里程400公里;完成水运基础设施投资15亿元,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
主要措施:全线建成合淮阜、沿江、安庆至景德镇、黄塔桃高速公路和合武铁路安徽段,开工建设京沪高速铁路安徽段、宁宜城际客运专线、合肥新桥机场、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和泗许高速公路安徽段、芜申运河等项目,做好望江至东至长江公路大桥、合蚌客运专线等项目前期工作。全年新增高速公路300公里以上,改建国省道干线及重要县道1000公里。研究出台加强长江岸线资源管理和促进水运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筹备开好交通部和七省二市长江发展协调会议。
16.推进治淮工程等水利设施建设。
年度目标:全面完成治淮骨干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实现国务院确定的近期治淮工作目标。力争启动治淮“新三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主要措施:继续实施治淮工程建设,全面建成14项治淮骨干工程。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衔接,积极争取启动治淮“新三项”工程建设。按照“事权一致、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计划2008年新开工45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抓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加强农田水利和农村饮水安全、道路、电力等工程建设。
六、继续深化改革
17.加快省属企业改革。
年度目标:完成3户省属大集团公司的改制工作,抓好2户困难企业关闭,基本完成20个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实施。
主要措施: 一是加快省属企业改制、退位步伐。重点推进马钢、淮南矿业、安徽叉车等集团公司的企业改制工作,加快整体上市步伐。抓好省丝绸公司、巢东水泥集团2户省属困难企业整体关闭工作,完成省属二级企业20个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加快实施57个依法破产项目。稳妥做好省属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省属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围绕壮大八大支柱产业和提升投资、旅游、物流产业,支持和鼓励省属企业面向省内外开展多种形式的同业重组。三是完善省属企业分配、业绩考核和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继续推行和完善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修订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修订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探索实行纵向和横向比较相结合的考核办法。进一步总结和完善省属企业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18.深化农村改革。
年度目标: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深化,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工作。
主要措施:全面组织实施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建立、落实分级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和年度化解任务、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任务,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稳妥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选择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省级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新途径。大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健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体系,加强检查指导与考核验收。制定并落实2008―2010年实施整村推进工程三年规划,实施500个左右重点村的整村推进任务,减少贫困人口30万。
19.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年度目标:新增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1000户以上,重点支持100家创业辅导中心及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
主要措施:一是研究完善和落实推进全民创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措施。加强创业园、创业街等各类创业基地建设,制定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全民创业工作考核办法,积极筹备召开全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全民创业工作会议。二是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积极开展扶持成长型工业企业上规模活动,加强对全省10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200户成长型小企业发展的指导和扶持。三是加快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力争新建20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加快全省中小企业公共信息等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和各类代理服务,鼓励各类社会服务机构提供创业服务。
七、扩大对外开放
20.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年度目标:全省进出口总额增长12%,突破180亿美元;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5%,力争20%,争取新增5家以上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来我省投资;全年利用省外资金增长40%左右。
主要措施: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创新引资方式,重点推进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现代农业、文化、环保等产业招商。加大项目管理和促进力度,建立健全大项目责任制、大项目协调服务机制、签约项目通报制度和利用外资评价办法等制度。全力办好北京推介会、第四届中国国际徽商大会、第八届合肥高新技术项目与资本对接会,积极参与第三届中部博览会、第十二届中国(厦门)投资贸易洽谈会等重大招商和项目对接活动,举办海外专业人士与安徽引智招商项目对接会。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利用外资集约化水平,提升县域外向型经济水平。优化对外贸易结构,促进进出口协调发展,培育和壮大一批出口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加大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扩大重点资源性产品进口。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创新对外投资与合作方式,积极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国际旅游等服务贸易,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研发机构和生产基地,参与战略性资源合作开发。
21.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
年度目标:泛长三角概念在更大范围内形成共识,东向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实化,与沿海地区的战略合作更加紧密。
主要措施:开展泛长三角区域发展研究,进一步深化细化东向发展的战略和举措,推进与长三角地区多渠道、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城市群和重点产业优势,提高产业配套水平,形成与东部地区的产业关联。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商品、物流、产权、金融等市场对接,加快成为长三角商品、要素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官方与非官方交流,巩固和落实与沪、苏、浙等地的经济技术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联合协作。
八、加快发展地方金融
22.深化地方金融改革。
年度目标:力争全年信贷投放增幅、增量居于中部地区前列,农村信用社贷款总额争取增长15%,地方金融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主要措施:一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组建4―5家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抓好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试点。二是深化徽商银行改革,进一步增资扩股,完成省辖市分支机构设立工作。三是引进1家以上股份制银行和1家外资银行,探索设立省级金融控股公司,积极设立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研究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试点。四是建成覆盖全省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简化手续,降低担保费率,积极扩大担保放大倍数。五是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六是研究制订全省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把握各商业银行总行的信贷资源配置取向,积极推荐我省高端客户进入各银行总行项目库,保持信贷持续稳定增长。七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23.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年度目标:力争企业首发上市达到6家以上、直接融资规模超过2007年。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企业上市和债券发行。健全企业上市培育机制,制定企业上市扶持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推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企业整体上市,力争一批企业在创业板首发上市。加大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推广发行力度,扩大企业债发行规模,推进公司债试点。通过国有企业资本减持等手段筹措资金。二是做强做大省内证券、信托、期货公司,完善内控,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三是积极引进保险资金参与安徽建设。
九、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
24.抓好节能减排工作。
年度目标: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2.5%和1%。
主要措施:一是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制度,落实节能减排责任书各项考核责任,完善科学发展观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定期核查和评估。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制度。二是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纳入计划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废水、二氧化硫治理项目按期建成投运。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等重点耗能行业节能,组织重点耗能企业开展对标改造,全面完成153户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审计并编制节能规划,督促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大力推进建筑、交通、农业、商用和民用以及机关等领域节能。三是建立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加快扶优汰劣步伐。四是组织实施省级重点节能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476项,总投资358亿元。积极储备和组织申报2008年中央预算内节能奖励资金项目,抓好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等国债项目的争取工作。
25.重点搞好淮河、巢湖流域环境整治。
年度目标:实现淮河、巢湖流域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对淮河、巢湖流域各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的落实、督查和考核,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争取年底前淮河、巢湖流域所有市、县都建成1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是加强淮河流域枯水期、汛期污染联防和巢湖蓝藻防控,加强水质监测与预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三是编制并实施《巢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加快引江济巢工程前期工作,实施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治理重大科技专项,争取尽早启动巢湖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水专项,超前谋划、遴选并推进一批流域综合治理重大项目。
十、全面推进民生工程
26.深入实施十八项民生工程。
年度目标:各级财政投入达到160亿元以上,惠及5000多万城乡居民,人均受益300多元。实施民生工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
主要措施: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新增六项民生工程,对部分民生工程实行提标扩面,加快工程类项目建设。争取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部纳入国家试点。加强协调调度,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调整支出结构,通过安排超收收入等多种途径,千方百计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安排到位。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惠民资金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质量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题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
27.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年度目标: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万人。实现再就业培训1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0万人。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到553万人、1200万人、363万人、270万人和180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0%以上。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
主要措施: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等公共服务体系,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培训制度,继续推进组织起来就业和创业扶持工程,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开展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持续推进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春风行动,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创业示范园建设,扎实推进“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和创建充分转移就业乡村活动。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动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全面实行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扩大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试点范围,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探索解决关闭破产企业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办法。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严格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和落实加强农民工工作的各项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十一、大力发展教育卫生体育事业
28.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年度目标:积极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力争新增20%的小学、初中达省颁基本办学标准,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覆盖率达到95%,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内择校生比例比上年降低5%。
主要措施: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初中校舍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按照省颁布的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启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市、县(区)。开展新一轮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育资助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切实做好农民工子女入学、“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初步建立反映教育均衡状况的监测体系,完善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监督考核办法。
29.推进职业教育大省建设。
年度目标: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稳定在33万人左右,高等职业学校招生不少于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量的50%,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主要措施:编制推进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研究完善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机制、培养模式和招生制度改革,提升“双师型”专业教师比重,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质量。推进示范职业院校建设,重点扶持5所省级示范高等职业学校,力争2―3所职业院校进入国家级示范或重点职业学校行列,推动县级职教中心和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快技工院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步伐,重点建设3所技师学院和2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建成5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实训示范基地和20个县级公共实训示范基地。完善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制度。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30.加快城乡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年度目标:40%乡镇卫生院、30%村卫生室建设达到标准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70%的社区居民,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主要措施:突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和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推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完善机制,强化功能,提高服务能力。落实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控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选择2―3个市开展医药分开、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31.稳定低生育水平。
年度目标: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2‰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稳定在90%左右。
主要措施:建立完善“村为主”责任机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机制、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在皖北部分县开展二女户落实绝育措施奖励试点工作。加强基层技术服务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的财政投入,建立安徽人口基金。
32.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
年度目标:圆满完成奥运火炬在安徽境内传递各项工作,力争在北京奥运会上取得好成绩。
主要措施:实施竞技体育“奥运争金、全运突破”战略,强化科学训练,力争取得好成绩。精心编制路线,加大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参与,确保安全有序,圆满完成奥运火炬在安徽境内传递工作。推进《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立法工作,实施青少年“阳光体育”工程。
十二、推动文化发展繁荣
33.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年度目标:建成63个列入国家项目库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成3000个农家书屋,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
主要措施: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政策,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快省博物馆新馆、古生物化石博物馆、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大力振兴黄梅戏等特色艺术,打造一批具有安徽气派、展示徽风皖韵的优秀文化作品。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34.推进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年度目标:徽州文化遗产的研究、开发和利用取得一批新成果,进一步打响徽文化品牌。
主要措施:落实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编制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以及黄山市、绩溪县的实施方案。继续实施皖南古村落、黄山市千村保护与发展项目,积极筹建徽文化生态保护园区和徽文化生态博物馆,积极申报岩寺上九庙会等国家级传统节日保护基地。整理徽州文书,建立歙砚、万安罗盘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所,积极筹建徽墨、徽戏、徽菜、徽雕“四徽”传习所,大力培养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深入开展徽州文化生态保护的理论研究工作。
35.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年度目标: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经济的比重上升,一批文化企业的规模和竞争力明显提高。
主要措施:落实扶持文化产业政策措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和城市文化产业功能区建设,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力度,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加强文化产业资源整合,积极培育新的文化业态。组建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和演艺集团,加快建设合肥、芜湖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推动安徽出版集团、新华发行集团上市,完成全省广电有线网络整合,扶持壮大报业集团。
十三、深入推进“平安安徽”建设
36.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年度目标:减少事故死亡人数,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总体考核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全年计划实施煤矿瓦斯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22个,总投资22亿元。
主要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开展“隐患整治年”活动,建立健全省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建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心并挂牌运行。制定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厉查处事故。
37.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体制机制建设。
年度目标:完成应急预案体系和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基本建成省政府应急平台,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重点机制建设,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
主要措施:认真总结雪灾等自然灾害的经验教训,修订完善省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衔接性。完成所有县乡村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推进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完成县乡村三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队伍建设。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突发事件预警预测、信息报告、应急联动、社会动员、舆论引导等机制,建设省政府应急平台,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推行紧急警情与社会救助分流处置工作。
38.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年度目标: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社会治安和信访形势进一步好转。
主要措施: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实行警力下沉,在城市社区和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未设派出所的乡、治安复杂和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实现社区警务全覆盖。积极推进国家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在抓好合肥、铜陵两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和新建居民小区,100%安装使用报警和监控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实现100%报警联网。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改革创新,实施监狱体制改革,规范监狱和监狱企业运行机制,稳步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加大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责任制。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入推进防范处理邪教和有害气功工作。完善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网络,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十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39.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年度目标:政务公开范围和层次进一步拓展和深入,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积极推进,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主要措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按时完成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抓好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减下放行政审批权,推进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推行招投标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电子政务,优化工作流程;完成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厦建设,打造政府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综合平台。
40.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
年度目标:加大治本和预防腐败力度,促进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主要措施:一是抓好制度清理。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并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不同要求做好分类登记。二是抓好制度完善。修订完善现有制度中与反腐倡廉实践相脱节、与党和国家新近出台的法规制度相违背的规定,以及那些不适应反腐倡廉现实需要特别是缺乏针对性、有效性、操作性的制度。三是抓好制度创新。紧紧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规范权力正确行使、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空间为目标,制定出台一批新的制度和规定。四是抓好制度落实。建立健全科学的制度运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附件:省政府2008年重点工作安排分解表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