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办明电〔2008〕18号
- 【发布日期】2008-03-04
- 【生效日期】2008-03-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皖政办明电〔2008〕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月中旬以来,气温迅速回升,森林火险等级急剧增高,我省四大林区4级以上火险等级高达20天,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森林火灾。当前,我省正值森林防火戒严期和火灾高发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狠抓森林防火工作。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地尤其是林区要切实把灾后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坚持“一手抓生产自救,一手抓森林防火”。要认真分析当前森林防火形势,汲取一些地方发生森林火灾的教训,举一反三,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各项防火工作,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灾后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严格火源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划定戒严区域、戒严地段,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严防发生火灾。要坚持“疏堵结合”原则,精心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既要加强对灾后重建及炼山、烧荒等野外生产用火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灾后重建和春耕春种顺利进行,又要通过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严防死守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坚决管住违规用火。要加强特殊时期、重点地段、重要时节的火源管理,杜绝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重点区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预防森林火灾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三、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启动预案,及时组织、科学指挥扑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工作,对现有扑火机具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确保设备齐全完好。要加强各类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提高扑救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扑灭,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四、加强值班调度,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无阻。要严格火情报告制度,规范森林火情、火灾报送程序和时限。对国家林业局卫星林火监测中心通报的热点火情信息,必须认真核查、及时报告。
五、强化检查督查,严肃查处火灾案件。各级政府要由领导带队,抓紧深入到重点林区和火灾易发多发地区,结合生产自救逐项检查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排查隐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警示和教育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对每起违章用火、每起森林火灾都要查清原因,依法从快从严追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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