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武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 【发布文号】武财农〔2008〕123号
  • 【发布日期】2008-03-10
  • 【生效日期】2008-03-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武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武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武财农〔2008〕123号)




各区财政局,农机局(服务中心、站):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国家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修订后的《武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武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财农〔2005〕130号)同时终止执行。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