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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 【发布文号】发改办高技[2008]618号
  • 【发布日期】2008-03-14
  • 【生效日期】2008-03-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08]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有关中央企业集团: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及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我委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信息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针对当前电子商务发展中企业信息化成本偏高、基础薄弱,支付、信用、认证、物流等支撑体系不健全、公共服务缺失等主要矛盾,以加快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为目标,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信息服务企业和行业信息服务机构搭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专业、优质的交易服务和业务、技术外包服务,改善电子商务运行环境。
(二)针对当前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中政府多头投入难以形成合力、公益信息服务缺乏长效发展机制的主要矛盾,以促进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为目标,围绕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益信息服务,开展相关领域的信息资源整合和深度开发工作。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探索信息资源公益性开发的良性发展模式和长效发展机制。
(三)基于近年来我国在无线射频技术(RFID)产业化方面取得的成果,以推动自主创新新技术新应用为目标,选择有条件的行业开展自主创新RFID技术的应用试点工程建设,培育我国RFID产业,有效发挥信息化在交通运输、物品流通领域的节能、降耗作用,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
二、近期工作重点
拟在大型骨干企业信息系统外包服务、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移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服务、信用信息服务、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无线射频技术应用等七个领域重点开展试点工作,各领域详细内容参见附件。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市区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相关部门及中央企业结合各自特点,主要围绕附件提出的重点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报送典型材料。
(二)我委根据各省市区、相关部门和中央企业选送的典型材料,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择优遴选一批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项目做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并于今年8月底前启动第一批试点示范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信息化试点工作重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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