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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农家书屋”工程协调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州市
  • 【发布文号】榕政办〔2008〕44号
  • 【发布日期】2008-03-17
  • 【生效日期】2008-03-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农家书屋”工程协调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农家书屋”工程协调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08〕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农家书屋”工程是一项面向广大农村、面向基层农民的公益性文化工程。为加强对我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步伐,经市政府同意,成立福州市“农家书屋”工程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杨新坚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高起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余作尧 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 员: 陈水娣 市直农办系统党委书记、市农办副主任

陈厚才 市委文明办副主任

李支酉 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 坚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黄木基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治良 市科技局副局长

石允淦 市农业局副局长

卢 玲 市文化局副局长

谭国栋 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马苗来 市老区办主任

陈苏闽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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