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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
  • 【发布单位】海南省
  • 【发布文号】琼府〔2008〕18号
  • 【发布日期】2008-03-20
  • 【生效日期】2008-03-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

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

(琼府〔2008〕1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海南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年规划

一、项目背景

水库大坝安全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明确提出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国务院于2008年1月15日召开了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电视电话会议,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1998年以来,我省共有220座病险水库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其中,2007年前45座,目前已基本完成除险加固工作; 2007年175座病险水库(中型水库27座,重点小⑴型水库148座,详见附表1)。根据中央的要求,要在3年内基本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任务。

二、病险水库基本情况

(一)水库基本情况。

根据省水务局、省发展与改革厅2007年4月编制的《全省水库安全状况普查报告》,至2006年底,我省已建成水库1054座(水务系统管理990座,电力及其他系统管理64座),其中大⑴型水库2座,大⑵型水库5座,中型水库71座,小⑴型水库294座,小⑵型水库682座。全省水库总库容96.20亿立方米,兴利库容62.66亿立方米,防洪库容0.27亿立方米。

(二)水库安全状况。

我省绝大多数水库修建于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受当时经济社会和技术条件的限制,相当一部分水库在设计和施工方面都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加之年久失修,很多水库积病成险。主要表现在:1、防洪标准低;2、土坝坝体单薄,渗漏严重;3、溢洪道及坝下涵管破损严重;4、工程管理设施落后。经全省水库安全状况普查,全省1054座水库中,一类坝261座,二类坝307座,三类坝486座(其中:大⑵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46座,小⑴型水库167座,小⑵型水库270座),占水库总量的46%。我省大量的小⑵型水库,其施工质量更差,险情尤为严重,且大部分没有管理机构甚至无人管理,安全问题极为突出。

(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必要性。

我省220座病险水库设计总库容61亿立方米,兴利库容38亿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26.7万公顷(占全省设计灌溉面积的70%);水库下游有城乡居民350万人,还有重要的城镇、工矿企业、交通和国防设施。由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水库不能正常蓄水,不能正常发挥效益,这些病险水库是全省防洪体系的薄弱环节,是每年汛期防洪安全的心腹之患。22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后,可使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洪灾威胁;同时可恢复库容2.2亿立方米,恢复灌溉面积2万公顷。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2008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中央确定的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工作目标,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我省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的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保证水库大坝安全,发挥水库综合效益,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利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优先加固对下游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工农业用水有重大影响的病险水库。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考虑水库规模、地理位置、病险程度及工程综合效益,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组织实施。三是高度重视前期工作,保证前期工作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前期工作。四是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控制工期,在保证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尽早发挥水库效益。五是明确责任,分级管理,省、市县各负其责。六是建管并重,同步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与水管体制改革。

三、前期工作

(一)大坝安全鉴定核查。

2008年3 月完成对27座中型水库大坝、36座小型水库的安全鉴定核查; 2008年4月完成对112座小型水库的安全鉴定核查。

(二)工程设计及审批。

我省17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分别由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海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等6家勘测设计单位承担。

岭北等14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于2008年1月完成,2008年3月完成审批;丁荣等13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于2008年4月完成,2008年6月完成审批。

大美等3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08年3月完成初步设计及审批;红星等4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08年5月完成初步设计及审批,木棉等6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于2008年6月完成初步设计,2008年9月完成审批。

四、项目建设进度

(一)2008年5月开工建设岭北等14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09年基本完工。

(二)2008年5月开工大美等3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08年底基本完工。

(三)2008年7月开工建设红星等4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09年6月基本完工。

(四)2009年3月开工建设丁荣等13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0年6月基本完工。

(五)2009年3月开工并在年内基本完成木棉等6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各年度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详见附表2、附表3。

五、资金筹措方案

(一)勘测设计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中型水库勘测设计费按每座50~60万元、小⑴型水库按每座20~25万元计算,17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共需勘测设计费4690万元(详见附表4)。其中,中型病险水库勘测设计费1320万元,小⑴水库3370万元。

根据2007年第95期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的要求,4690万元勘测设计费用由省级和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海口市和三亚市的项目,省、市财政各负责50%;其他市、县的项目,省级财政负责70%,市县财政负责30%。经计算,省级财政负责落实3119万元,市县财政负责落实1571万元。

(二)工程建设资金。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补助建设资金的政策和省政府第95期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全省17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80582万元(详见附表4)。其中,中央补助建设资金6913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450万元(省级财政负责7615万元,市县财政负责383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首批计划安排中型水库每座150万元,小型水库每座5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筹措方案:海口市和三亚市的项目,省市财政各负责50%;其他市、县的项目,省级财政负责70%,市县财政负责30%;财政收入多,经济条件好的市县,应积极增加配套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保证在三年内完成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目标,省政府成立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等工作。各市、县政府成立以市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本市、县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二)强化各级政府责任。为保证顺利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水利部已与省政府签订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书。省政府已与各市、县政府签订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各市、县政府应建立以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除险加固责任制,明确每座病险水库的市县政府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省政府在《海南日报》和省政府网站上公布每座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市县政府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认真落实建设资金。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书的承诺,通过财政预算、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农村信用社贷款、水利建设资金等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工程建设资金,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确保工程建设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对于未能按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的市、县,下年度从省财政转移支付中等额扣除。

(四)全力推进勘测设计工作。省水务局负责监督指导病险水库加固勘测设计工作,并分别与勘测设计单位签订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勘测设计责任书,安排设计任务和进度时间,协调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明确勘测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要求,认真实行勘测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

(五)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水利建设市场。

(六)实行奖惩制度。省政府对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中领导重视、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工程质量优良、工程进度快、廉政建设好的市、县给予表彰;对于资金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差、工程进度慢、存在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市县,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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