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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琼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琼海市
  • 【发布文号】海府办 [2008]32号
  • 【发布日期】2008-03-27
  • 【生效日期】2008-03-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琼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琼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海府办 [2008]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农垦总局驻琼海市办事处、各有关农场:
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区域统筹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8]3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调整琼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列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 奋(市政府副秘书长)
覃学益(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
杨召辉(省农垦总局驻琼海市办事处主任)
成 员:王 雄(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覃 超(市公安局政委)
李洪亮(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王 捷(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文若(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昌辉(市教育局副局长)
黎 明(市民政局副局长)
曾正茂(市审计局副局长)
陈文标(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泽教(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黄昌豪(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局长)
黎仕书(市残联副理事长)
李 岗(琼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绍雄(嘉积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君锋(省农垦总局驻琼海市办事处科员)
领导小组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李洪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同时,各镇、各农场、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请于3月底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2930921。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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