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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恭王府宫门前区局部复建方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277号
  • 【发布日期】2008-04-03
  • 【生效日期】2008-04-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恭王府宫门前区局部复建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恭王府宫门前区局部复建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277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恭王府宫门前区局部复建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07〕112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初审意见。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结合基址的发掘清理,进一步修正设计方案。
(二)补充恭王府样式雷和营造学社测绘图,明确原建筑范围轮廓。
(三)进一步细化、规范图纸。
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和你局初审意见对方案进行补充、完善,并由你局核准后实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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