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发改交能〔2008〕260号
- 【发布日期】2008-04-15
- 【生效日期】2008-04-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平市220千伏浦城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建设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平市220千伏浦城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建设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8〕260号)
南平市电业局:
你局《关于申报220千伏浦城输变电工程等6个输变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南电计[2007]369号)及相关附件悉。经研究,核准你市建设220千伏浦城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根据南平电网2007-2011年滚动规划确定的负荷水平和电网规划方案,同意220千伏浦城输变电工程等6个电网项目建设(详见附表)。
二、220千伏浦城输变电工程等6个电网项目共新增220千伏变电容量36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输电线路224.5公里,新增110千伏变电容量6.3万千伏安,新建110千伏输电线路36.1公里。
三、220千伏浦城输变电工程等6个电网项目建设投资控制在40513万元之内。
四、工程所需设备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附件:南平市220千伏浦城输变电工程等电网项目表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