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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办关于福建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8〕68 号
  • 【发布日期】2008-04-16
  • 【生效日期】2008-04-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办关于福建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办关于福建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8〕68 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办制定的《福建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福建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

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

气候变化事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全球性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气候变化的影响,采取了一系列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新贡献”。2007年6月3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7号)。为贯彻落实《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以下简称“《国家方案》”),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现提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的实施方案。

一、应对气候变化对我省的影响和挑战

应对气候变化和防御极端气候灾害,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是促进人类与自然和谐必须重视和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把构建可持续生态支撑体系作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内容,先后出台了《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我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十一五”建设节约型社会专项规划》、《福建省“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节能减排工作有序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加快建设,企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顺利进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步伐加快,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综合整治有效开展,森林覆盖率居全国首位,水环境和城市空气质量名列全国前茅,全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日益增强。

我省位处海峡西岸,具有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特征,台风、暴雨、洪涝等气象灾害频发,应对气候变化仍然面临较大压力。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应对气候变化影响的战略性、重要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应对气候变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充分认识应对气候变化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和迫切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部署上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树立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保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八届三次会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增强海峡西岸经济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以科学技术进步为支撑,立足福建面向世界、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立足气候变化面向经济社会,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能力,为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建成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为保护全球气候环境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主要工作目标是:

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高产出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推行节能降耗减排,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努力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到2010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至0.79吨标准煤,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比2005年降低16%。

继续实施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工程建设,至2010年,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省林地面积的比率保持在30%以上,全省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全省实现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平方米。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积极推进核电建设和风能开发,制订有关鼓励政策,多方筹集资金,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同时,提高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率。

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推广应用机制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防御体系。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基础性研究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科技创新。健全适应气候变化的防灾减灾体系和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应急体系。

科学制订应对气候变化的工程防御标准。在城镇化、工业化的有关规划以及相关项目建设中,应科学因应气候变化的潜在性影响,并根据最新的气候指标制订相应的防御标准。

三、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任务

(一)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一要科学推进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落实好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政策、节能减排指标及行业准入标准,降低能源消耗,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二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福建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促进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从源头上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三要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强产业政策与信贷、土地、财税、价格、质检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的行业项目进入。四要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快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工艺、技术和设备,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批转的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认真制订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五要加强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冶金、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提升节能降耗水平,在“十一五”期间形成16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争取2010年全省90%的城市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达85%。六要健全节能标准体系、耗能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加强能源和减排计量管理,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加强林业建设,保障生态安全。一要进一步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继续推进全面义务植树、城市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数量。开展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优化林种和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二要加强江河流域生态林的保护和沿海防护林建设,防治水土流失和减缓沿海大风的影响,提高防御气象灾害、海洋灾害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三要加大森林、湿地和林地保护力度。强化生态公益林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加快滨海红树林湿地恢复,遏制非法征占用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提高森林和湿地的整体功能,加强濒危动植物物种保护,维持区域生物多样性。四要加强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监测,开展森林气象火险等级预测预报,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和扑救体系,加快森林防火林带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提高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能力。五要鼓励使用速生材、合成材,开展废旧木制品分类回收和再生利用,促进木材综合利用,提高木材资源的再利用比率,保护现有森林碳储存,增加陆地碳存储和吸收。

(三)开发再生能源,保障能源安全。一要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培育持续稳定增长的可再生能源市场,改善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体系建设。二要根据福建沿海风能资源丰富的优势,以风能开发为重点,兼顾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的合理开发,提高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至2010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60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总面积达80万平方米,地热利用总量6000万立方米。三要结合新农村建设,鼓励和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的推广应用。科学地发展农村生物质发电、种植能源作物和能源植物,开发新型农村能源产业;结合农村畜牧养殖业污染治理,大力发展沼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和生物质气化。四要建立能源储备体系,加快建设大型石油储备基地及沿海输气、输油管道,提高我省能源持续稳定的供应能力。

(四)强化水资源管理,保障水资源安全。一要加强气候变化背景下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构筑水资源安全保障基本框架。加强降水量异常变化对水资源时空分配及水质影响的研究,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提供科学依据。二要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在流域中上游和水资源紧缺地区建设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功能的大中型水库,加强水库除险保安,基本消除病险水库的安全隐患,全面完成各类病险库的加固工作。三要加强闽江“北水南调”工程和九龙江“西水东调”工程的前期工作,建设一批具有跨区域、跨流域、跨时空调节功能的大中型蓄、引、调水利枢纽工程。以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重点,完善农田灌溉体系,推广喷、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力争2010年全省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55。四要重视降水时空分布异常造成干旱气候的影响,加强干旱和异常高温对河流、湖泊等重大水污染事件影响机制的研究,提高综合应对气候干旱的能力。要健全各级人工增雨(消雹)指挥系统,提高人工增雨抗旱能力和人工防雹能力。五要开展河流湖库化对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影响的研究。建立湖库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应急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

(五)应对气候变化,保障农业安全。一要关注天气气候变化对我省农业生产的影响,主动研究全球气候变暖对粮食生产能力的影响,及时掌握国际粮油市场动态,提高应对能力。二要立足现代农业建设的需要,加强我省在全球变暖背景下农业和生态气候区划的调整更新工作,研究适应气候变化的农业气候资源开发途径及农业生产力布局。三要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十一五”期间,力争粮食自给率保持相对稳定。四要加快建设三大特色产业带,推动农业发展品牌化、产业化、规模化、生态化和标准化,加快农业“五新”推广工作,加强农业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五要重视气候变化带来的异常高温和低温对畜牧业和养殖业的影响,提高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能力,以及防御干旱和冻害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能力,使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及时进村入户。

(六)强化规划引导,保障城市安全。一要在编制城镇总体规划时,综合考虑区域人口、经济、交通、能源等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加强规划引导和调控,促进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二要加强城镇化带来的热岛效应、“狭管效应”(强风)和“湖泊效应”(积水)的影响及其减缓措施研究,科学推进城市局部生态建设,改善城市小气候,开展短时强降水对城市低洼处的影响评估,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并推行室外大型广告牌(宣传牌)和高层建筑的防大风工程标准。三要进一步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和水域面积,美化城市环境,减缓热岛效应,提高空气质量。四要加快实施节能标准,推进新建建筑的节能降耗,积极推广应用新型环保节能的墙体材料、绝热和隔音材料、防水材料和密封材料。至2010年,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区内应用率达75%,全省城镇新建建筑节能率达50%。五要大力发展节能型和环保型的交通工具,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实施,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调整出行结构,提高交通效率。加快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推广应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减少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的甲烷排放量;至2010年,全省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处理率达到60%以上。

(七)发挥滨海优势,促进海洋开发。一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建设。坚持防范在先,措施在前,加强事先的气候环境评估,事中的气候变化监测,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带来的台风暴潮加剧、咸潮入侵等对港口开发、经济建设的影响,采取护坡与护滩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科学提高坡高设计标准。二要加强海洋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加快现有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加强无居民海岛生态保护,建立无居民海岛生态特别保护区。加强闽江口、福清湾、泉州湾、九龙江口等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建立滨海湿地保护区。通过采取各种生态修复手段,提高海洋生物物种多样性指标。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滩涂围垦规模。三要加强海洋污染防治和陆地生态环境治理,按照海洋环境容量,严格控制污染物入海量,治理和改善海域生态环境。要重视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对近海赤潮影响,提高防范能力。四要加强海洋灾害监测与预警预报系统和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建设,针对我省防台风暴潮的特点,完善和优化渔船进港避台风暴潮方案,加强避风港的建设,提高避风能力,至2010年,全省渔船就近避风率提高到75%。

四、应对气候变化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在经济建设和重大项目安排中,要充分考虑到气候变化的影响,把气候环境论证和评估作为可行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及时通报本方案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最新气候变化监测诊断和预测报告,审议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报告。

(二)健全应急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结合部门实际,不断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农业部门要充分评估气候变化不确定的影响,建立安全的发展模式,减轻气候变化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不利影响。电力部门要有针对降水异常少(多)、异常高(低)温等年景的应对措施,保障供电稳定。交通部门要健全针对台风大风、暴雨洪涝、道路结冰、大雾等异常天气气候影响的应对措施,保障民众出行安全。卫生防疫部门要有应对异常的气温波动、异常高温、异常内涝、异常洪涝灾害引起的流行性疾病传染的应对措施,控制流行性疾病的传播。经贸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灾害性气候条件下,确保经济正常运行的应对机制,增强各项物资供应的保障能力。卫生、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了解水质变化情况。气象部门要加强气候变化监测,建立异常气候发布制度。

(三)推动科技创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合作,及时跟踪国际气候变化及相关影响事件的最新动态,加强与中国气象局和有关高校、研究院所的技术合作,提高我省气候变化研究水平。要加大气候变化相关研究的投入,加快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领域有关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提高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水平。加强以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为重点的基础性研究;统筹开展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节能新技术、温室气体减排技术、促进碳吸收技术以及农林水等领域的适应性技术研究;建设温室气体监测站,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有效、准确的监测数据,为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强化业务建设。要加强对我省气候变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影响、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研究,积极开展重大规划和重大工程的气候环境论证,为有关部门制订部门规划和专业规划提供基础性的科学依据和评估。要加强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候变化监测的准确性。要进一步健全以气候变化监测为基础、气候变化评估为纽带、气候变化预测为核心、气候变化服务为保障的气候变化业务体系,建立规范化、信息化、集成化为一体的气候变化业务平台。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研究,建立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机制。不断丰富气候变化服务产品,改进气候变化服务手段,增强气候变化服务能力。

(五)做好宣传引导。要结合世界环境日、气象日、水日、地球日等相关节日,利用专题讲座、科普栏(廊)、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社区、农村、企业、机关和学校,面向公众积极宣传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增强民众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鼓励和引导公众和消费者使用节能型产品,积极倡导民众在节约用水、用电、用车等消费模式中形成有助于保护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缓气候变化的良好社会风气。要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的忧患意识、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为,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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