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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安徽许村五马坊维修设计方案的意见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办保函〔2008〕298号
  • 【发布日期】2008-04-21
  • 【生效日期】2008-04-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安徽许村五马坊维修设计方案的意见

国家文物局关于安徽许村五马坊维修设计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08〕298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安徽许村五马坊维修设计方案的请示》(皖文物保〔2007〕4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该方案缺少必要的地基探查和基本评估,未对结构变形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对石枋进行落架维修依据不足,重做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做法不妥,且方案中的一些具体措施偏于主观臆断,不具可行性。
二、该方案过于原则,深度不够。如对方案中所提“无法加固修复的构件”,应逐件查明病因并分别制订维修方案。
三、修缮原则与设计施工要求说明表述混乱。
四、石坊石材表面防风化加固应先进行局部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单独编制保护方案。
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按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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