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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2007年度内河水运建设项目动态统计情况通报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水运内河便字[2008]201号
  • 【发布日期】2008-04-24
  • 【生效日期】2008-04-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2007年度内河水运建设项目动态统计情况通报

交通部关于2007年度内河水运建设项目动态统计情况通报

(水运内河便字[2008]201号)




自2006年建立实行内河水运建设项目动态统计制度以来,各单位高度重视,定期上报,统计工作初见成效。根据对2007年全国在建项目数据的统计分析,全年完成建设投资166亿元;改善内河航道里程648公里,其中三级以上航道410公里;新增装机容量370兆瓦;新增内河港口吞吐能力1661万吨;内河水运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在2007年有较大提高;但工程进展需进一步加快,30%项目进度比原计划提前,50%项目进度正常,20%项目进展滞后。
这项统计制度为各级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建设情况、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促进了内河水运建设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但由于统计工作刚开展一年,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还需加以完善,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统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7年度内河水运建设动态统计工作基本情况
内河水运建设项目动态统计报表自2007年1月开始正式报送,至2007年5月,数据报送工作基本正常,运行情况较好。截至2007年12月底,每月共有20家省级单位报送数据,有近260个项目纳入了统计范围(不含小型合并报送项目),基本反映了全国内河水运建设实际情况。
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上报,数据报送及时率和准确率达90%以上,数据质量较好。其中,湖北、重庆、四川、云南、甘肃、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等省市执行情况较好,报表填报规范,报送较为及时,数据较为准确,予以通报表扬。
二、2007年度内河水运建设动态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内河水运建设动态统计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省市数据不报或报送不及时,如陕西、福建省和上海市;二是部分省市数据的准确性不高,主要原因在于少数省市的统计人员对实际情况了解不全面,软件操作不熟练;三是少数省市及单位对数据审核把关不严。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部分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给统计汇总、分析工作带来困难,影响了整个统计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三、2008年度内河水运建设动态统计工作要求
内河水运建设动态统计制度是经我部同意并报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法定制度,各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局要认真对待,严格执行。“十一五”期及今后一段时期是内河水运建设快速发展时期,做好内河水运建设项目动态统计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工作,意义重大。
希望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及长江航务管理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专项督察和整改,并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严把数据审核关,确保数据及时、准确上报。
同时要求凡该报未报及今年有新开工项目的省市,必须按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数据。
今后我司将依据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统计工作的规定,对不严格遵守统计工作制度的行为,如不报、迟报、瞒报等,进行及时的纠正并给予通报批评。

交通部
二ОО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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