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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补黄汉标等同志为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申报迎检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文〔2008〕17号
  • 【发布日期】2008-04-24
  • 【生效日期】2008-04-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补黄汉标等同志为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申报迎检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补黄汉标等同志为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申报迎检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穗文〔2008〕17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驻穗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增补省委办公厅副主任黄汉标同志、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姚恒尹同志为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申报迎检工作协调小组成员。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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