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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规划局房管局邮政局关于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办〔2008〕49号
  • 【发布日期】2008-04-25
  • 【生效日期】2008-04-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规划局房管局邮政局关于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意见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规划局房管局邮政局关于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意见的通知

(洛政办〔2008〕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建委、规划局、房管局、邮政局《关于加强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邮政信报箱群(间)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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