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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决定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字〔2008〕5号
  • 【发布日期】2008-04-28
  • 【生效日期】2008-04-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决定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决定

(穗字〔2008〕5号 2008年4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关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精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开创我市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新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6〕17号)的部署,现就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是继续解放思想,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迫切需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是广州面临的新的历史使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是我市以解放思想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世界眼光谋划广州发展、用新一轮的思想大解放促进新一轮大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广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重要举措。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迫切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我市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一些长期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没有根本消除,制约了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加快发展。掀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迫切需要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三)深化文体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迫切需要。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的迅猛发展和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建设的领导。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是驾驭意识形态复杂局面、牢牢把握文化发展主动权、确保国家文化安全的需要,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凝聚党心民心的需要,对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围绕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的总目标和总任务,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中心城市文化软实力,掀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开创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强大的思想文化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贯彻落实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性,塑造岭南文化优良传统与时代精神有机交融的城市先进文化品格。

2.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牢牢把握文化发展的主导权,维护和保证国家文化安全。正确把握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把两者有机统一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全过程。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3.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要以政府为主导,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4.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用时代要求审视文化工作,以世界眼光谋划文化工作,以改革精神推动文化工作,积极创新内容形式、方法手段、体制机制,改进文化建设的领导方式、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形成激励创新创造的法制环境、政策导向、激励机制。

5.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体制改革中的主体作用。根据我市文化领域不同行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分类指导,稳步实施,有领导、有步骤地把文化体制改革引向深入。

(三)总体目标。

通过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形成调控适度、运行有序、促进发展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实现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行业严格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有机统一;形成富有效率与活力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文化事业单位活力充分激发,文化企业的竞争力明显提高;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的覆盖城乡基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布局科学、结构优化、所有制结构合理的文化产业格局,文化产业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形成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增强文化引领功能,使广州成为带动全省、辐射华南、影响东南亚的文化名城和区域文化中心。

三、加快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一)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革。电影放映、演出中介、美术设计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步伐,进一步做大做强。其中,资源优势突出且经营状况较好的单位,要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培育成为市场主体;市场竞争力强、资源优势未得以充分发挥的单位,通过资源整合,逐步有序地缩减国有资本,引进社会资本进行公司制改造;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单位,依法依规破产或撤销。整合全市出版和发行资源,以资产和业务为纽带,以集团化建设为重点,积极引进社会资本,通过股份制改造,使之成为我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转制企业要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为着力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真正成为市场主体。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制定相关政策,做好劳动人事、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

(二)优化新闻媒体组织结构。整合市属媒体内部资源,建立宣传和经营业务相对分开、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相辅相成的组织结构。剥离出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等经营性业务及影视剧、娱乐等节目制作和销售部门,组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公司制企业,进行市场运作,为壮大宣传主业服务。深化报刊发行体制改革,通过公司化改造、网络化经营、营销化运作,实现自办发行产业化。积极稳妥推进制播分离改革,牢牢把握新闻类、时政类等导向性、政治性节目的制作权,探索实行台内节目制品人制、节目社会化制作的制播分离模式。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管理的规定,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一城一网、兼顾利益”的原则,整合全市广播电视资源,做大做强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

(三)积极稳妥推进文艺院团改革。根据广州文化发展总体布局和文艺院团情况,对院团实行分类改革,部分院团继续实行事业体制,传承发扬地方特色艺术,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部分院团转制为企业,开拓文艺演出市场,重塑市场主体。转企改制坚持“一团一策”原则,经过科学论证,选择合适的转制模式,并把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好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按照市关于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文艺院团实际,切实做好人员的安置工作。改制后五年内政府在财政上继续给予扶持,为平稳过渡、谋取发展创造条件。继续实行事业体制的文艺院团,推行资金投入方式、用人和分配制度及运行机制改革,提高文化服务质量。全面实行“团场结合”,整合文化资源与旅游资源,发展旅游剧场,打造专业艺术演出品牌。积极募集社会资金,资助和支持文艺院团创作精品、培养人才。

(四)推进事业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等为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要加大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优化市社科院组织结构,创新投入和运行模式,进一步增强活力。整合广州文化艺术创作研究资源,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评估和动态管理制度,实行绩效与投入挂钩,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改革市属博物馆管理体制,部分博物馆下放区管理,制定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的配套政策,文化部门归口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按有关规定逐步实行向社会免费开放。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完善以聘用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各类人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序流动的机制。改革文化事业单位经费投入方式和拨款制度,由对文化事业单位一般投入逐步转为对文化项目的投入。

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大和改进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在公共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优化投入方式、结构,提高投入效能。各级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等文化单位的运作经费要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文化建设投入要重点向基层和农村文化倾斜。兼顾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原则,促进文化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进一步完善支持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经济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资助公益性文化项目,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合理安排公共文化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市、区(县级市)、街(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加快广州新图书馆、广州歌剧院等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区、县级市公共文化设施,到2009年实现各区(县级市)均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其中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加强街(镇)文化站、社区(村)文化中心(文化室)建设,新建街(镇)文化站、社区(村)文化中心(文化室)建设,新建街(镇)三年内要建成文化站设施,到2009年实现街(镇)都有文化站、社区(村)都有文化中心(文化室)。街(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原有的文化设施不得更改其属性和使用功能。制定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实施办法,确保落实设施建设资金。因地制宜加快文化广场建设,到2010年实现城区居民每千户拥有一个标准的文化活动、健身休闲户外活动广场。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明确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

(三)深入推进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加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广州市级分中心建设。积极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领域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文化资源数字化、网络化和资源共享,不断丰富电子图书、舞台艺术、知识讲座和影视节目等数字资源,扩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资源总量,建设文化信息资源目录,增强文化信息网上服务功能。完善区(县级市)信息共享工程支中心和街(镇)、社区(村)基层服务点配套建设,以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街(镇)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室)为阵地,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有线电视网、互联网及新一代农村卫星电视接收系统为依托,建设覆盖城乡的群众文化服务网络,推进基层文化建设。

(四)扩大公共文化服务对基层农村的有效覆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向农村全面延伸,消灭覆盖盲区,增强覆盖效果。整合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资源,组建集图书阅鉴、广播电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休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街(镇)综合文化站,坚持公益性质,保障人员和业务经费,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加强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室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实现农村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确保“村村通、户户通、长期通”。推动“农家书屋”和“绿色网园”工程,到2010年“农家书屋”基本覆盖全市行政村和城乡结合部转制社区。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采购、农民受惠”的原则,全面开展公益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推进群众文化流动服务工程,坚持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通过图书馆分馆、流通服务点、数字图书馆、流动图书车等形式,不断延伸公共图书馆服务范围。

(五)大力弘扬岭南传统文化。全面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健立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建立保护体系和机制,落实传承保护措施和传承人保护计划,切实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努力做好“三雕一彩一绣”工艺的抢救、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切实加强历史文化遗存和古籍保护。

(六)推动文化精品创作和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实施“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和国家重大历史题材创作工程,重点打造一批全国有影响的作品。集中举办一系列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文化活动,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城乡文化氛围,发挥重点文化活动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群众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各区、县级市要按照“一区一品牌”的要求,确定一个常年举办的文化活动,并培育成为特色鲜明的群众文化品牌。重点办好“都市热浪”、广州民俗文化节、农村文化欢乐节、广州水乡文化节、岭南书画艺术节、广州乞巧文化节、香雪荔枝文化节、公益文化春风行、“羊城之夏”、广州讲坛、羊城学堂、“书香羊城”――全民阅读系列活动等示范性文化品牌。

五、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一)推进文化产业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改造传统文化创作、生产和传播模式,延伸文化产业链,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积极发展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数字出版、数字娱乐、数字家庭及其它新媒体业务,建设大容量数字化文化资源库。重点培育和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市场竞争力强的文化产品,进一步增强名牌意识,形成争创名牌、发展名牌的良好氛围。实施“版权兴业”战略,大力发展版权相关产业,促进版权贸易。

(二)大力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实施重点网络文化工程,加大对重点新闻网站的扶持力度,提高重点新闻网站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以加强政府网络、主流媒体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为突破口,整合互联网对外宣传资源,建设互联网对外宣传体系,巩固社会主义先进网络文化阵地。推动民族网络影视业、出版产业、娱乐产业发展。实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原创动漫游戏振兴工程,在手机、互联网等各种载体、领域拓展原创动漫文化的发展。强化网络文化管理,建立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

(三)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按照适当集中、形成规模、体现特色的原则,着力建设一批文化产业集聚区,做强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构建一批文化创新平台,打造一批知名文化品牌。在全市规划建设若干个文化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做强广州国家网游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广州音像制品生产基地,培育和建设一批出版发行、演艺、会展、工艺美术、文化产品分销等产业基地和园区,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发展。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支持鼓励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努力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支持中小型文化单位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富有活力、具有岭南特色的优势文化产业群。

(四)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支持和鼓励大型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重点扶持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等各种文化企业单位的文化出口贸易,赋予有条件的各类文化企业外贸自营权。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政策法规许可的文化投资领域,支持非公有资本从事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出口业务,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五)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法规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优化文化领域的产业结构。保护好、引导好民营企业投资文化产业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通过产权交易、共同投资、联合开发等形式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深化文化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文化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文化风险投资机制。加快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步伐。

六、大力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一)加强现代文化流通体系建设。运用市场机制提高文化产品营销能力。巩固壮大以报刊、广播影视、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化会展、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内容、网游动漫、创意设计和广告业为重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积极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电影院线建设,建立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现代市场营销体系。规划建设出版物发行等若干个大型中心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加快文化产品物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资本、产权、管理、技术、人才等文化要素市场。打造大型文化交流和贸易平台,办好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大会、中国音乐金钟奖、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羊城书展、“声响亚洲”、中国国际漫画节等大型文化会展活动。培育和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大力开拓农村文化市场,加强农村文化产品分销网络建设。

(二)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发展和完善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咨询、拍卖等中介机构,推进知识产权代理、市场开发、市场调查、信息提供、法律咨询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加强文化行业组织建设,完善自律、协调、监督、服务和维权职能。制定行业规范,加强对文化中介机构的管理,推动文化中介机构向规范化、品牌化、规模化方向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强化文化市场执法。建立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把市场准入关。构建全市统一的文化市场信息管理网络,实现全市文化市场的动态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盗版、侵权等非法行为,建立依法经营、违法必究、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文化执法物证的规范管理。

七、建立健全文化管理体制

(一)加强对文化领域的宏观管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建立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预报、引导、奖励、调节、责任、监督、保障、应对等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委、政府对宣传文化领域的宏观管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和方案,并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督办事项,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大力支持,协调推进。

(二)加快政府文化管理职能转变。按照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切实理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机构分开。加强宏观管理,实行管办分离,实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由管理文化直属单位为主向管理全社会文化为主转变,充分发挥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推行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构筑有利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政务环境。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市统计部门要按照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和指标体系,按年度发布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报告。

(三)落实和完善文化发展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文化经济政策,结合广州实际,制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配套政策。完善地方性文化法规体系,制定和完善我市文化市场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文物保护、文化资源开发、知识产权保护、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馆(站)建设和管理、文化人才培养选拔和管理等政策法规,促进文化事业产业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四)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建立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成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探索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的有效途径。制定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办法,对国有文化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绩效考评,有效监管国有文化资产运行,确保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对从文化事业单位中剥离出来的企业,明确出资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其经营方向、资产配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配备的管理和监督。

(五)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党管人才原则,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大文化人才战略实施力度。落实第二届广州市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培养规划,在社科理论、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领域,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多渠道培养一批中青年专家、学者和管理人才,重点培养和引进一批各领域的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改革人才使用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和分配激励机制,构建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实的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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