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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彭国泉等同志湖南省劳动模范和湖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决定
  • 【发布单位】湖南省
  • 【发布文号】湘政函〔2008〕90号
  • 【发布日期】2008-04-28
  • 【生效日期】2008-04-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彭国泉等同志湖南省劳动模范和湖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彭国泉等同志湖南省劳动模范和湖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决定

(湘政函〔2008〕90号)




2007年,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奋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了大批先进人物。为表彰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彭国泉等54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分别授予湖南省劳动模范、湖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湖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省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全体劳动者,要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无私奉献,不断推进科学发展,致力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而努力奋斗。
附件:湖南省劳动模范和湖南省先进工作者名单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湖南省劳动模范和湖南省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湖南省劳动模范(41名)
彭国泉 谢 晖(女) 曾立志 彭永健 赵永军 莫文华 雷胜银

郭志刚 刘 捷 肖富国 常和平 彭鸽威 陈越南 杨文业

刘体刚 苏 玲(女) 李建三 彭志深(女) 鲁立平(女)

王如意 文国兴 吕芳德 张义成 刘互良 胡继光 黄 明

周玉芳(女) 王健强 向元桢 孙建东 刘亚康 范俊华

蒋欣荣 何作才 陶志峰 杨 树 蒋希交 何 宏 李时斌

骆长云 李爱平

二、湖南省先进工作者(13名)
周红慧(女) 谭松林 方翠英(女) 汤荣生 马 云 刘祖民

孙险峰 李绍前 陈永忠 黄 杏 徐 蓉(女)

邹立新 姚 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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