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3号
- 【发布日期】2008-04-29
- 【生效日期】2008-04-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3号
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张书禹等12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和刘巍等40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张书禹等1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刘巍等40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张书禹等1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辽宁省(3人)
张书禹 司凤雄 胡延玉
吉林省(1人)
王 清
上海市(1人)
徐祥其
浙江省(1人)
张 鑫
湖北省(3人)
彭志安 李凡生 李广英
四川省(2人)
王成华 何思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人)
李万顺
附件2:
刘巍等40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北京市(15人)
刘 巍 孙晓颖 陈 健 杨海滨 陈 雷 徐异星
史扬波 聂威东 崔巨宏 周小明 赵莉华 张晓燕
席志刚 郝国龙 刘学林
辽宁省(11人)
徐瑛泽 李树泉 耿竟华 李 巍 杨春艳 许 开
李金峰 刘树国 刘 恒 吴 虹 满朝红
河南省(1人)
杨宜良
重庆市(6人)
侯文正 刘 恒 沈 珩 邹常生 韩 军 周永富
深圳市(7人)
潘雄鹏 兰和义 吴国勤 梁尚林 王益山 翟方庆
郑 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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