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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巴黎歌剧院芭蕾舞团等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及艺术家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8〕668号
  • 【发布日期】2008-04-30
  • 【生效日期】2008-04-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巴黎歌剧院芭蕾舞团等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及艺术家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巴黎歌剧院芭蕾舞团等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及艺术家到国家大剧院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668号)




国家大剧院:
院文[2008]8号请示悉。
经研究,同意你院邀请下列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及艺术家到你院演出:
1. 美国艺术家Hyman Robert Paul、西班牙艺术家Ombuena Valls Agustin,参演剧目:《蝴蝶夫人》,演出时间:2008年5月8日至10日;
2.巴黎歌剧院芭蕾舞团一行140人,演出剧目:《帕基塔》,演出时间:2008年5月16日至18日;
3.瑞典皇家芭蕾舞团一行110人,演出剧目:《天鹅湖》,演出时间:2008年6月6日至10日;
4.英国皇家芭蕾舞团一行155人,演出剧目:《曼侬》、《睡美人》及由《希尔维亚》双人舞、《泰忆思》双人舞等组成的混合节目,演出时间:2008年6月18日至26日。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北京市文化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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