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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快递服务业的意见
  • 【发布单位】湖南省
  • 【发布文号】湘政办发 〔2008〕8号
  • 【发布日期】2008-05-06
  • 【生效日期】2008-05-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快递服务业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快递服务业的意见

(湘政办发 〔2008〕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7〕7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湘发 〔2007〕9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快递服务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发展快递服务业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信息化、标准化、法制化为手段,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创新服务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拓宽服务网络,培育知名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引导国有、民营和外资快递企业有序发展,提升快递服务业整体水平。
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快递业务量达到7700万件,业务收入达到20亿元,法人企业发展到400家,新增就业岗位5万个,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达到80%。到2015年,全省快递业务收入力争过50亿元,法人企业达到1200家,其中收入过亿元的企业20家以上,逐步形成网点遍及全省、网络覆盖全国、业务辐射世界各国的快递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二、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促进快递行业改革和对外开放。促进邮政速递、民航快递、中铁快运等国有快递企业加快改革步伐,引入竞争机制,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推进国有资产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整合资源,实现跨行业、跨区域发展。按照加入世贸组织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的各项承诺,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有序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快递服务企业来湘设立地区总部、服务中心、分支机构等。
(二)规范行业准入。按照国务院 《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5〕27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逐步规范行业准入条件和程序。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设置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对已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主管部门应公开办事指南、办证条件和制度,承诺办事时限。凡新办快递企业,注册资本按国家快递行业准入相关规定的最低注册标准执行。快递企业分公司及以上营业部性质的延伸服务机构可持总部出具的批准文件,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件》和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件》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并核准与总公司相同的经营范围。
(三)加大对民营快递服务业的金融扶持。对信誉良好、经营规范、效益明显的民营快递企业,各类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投入比重,实行适应民营快递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估和授信制度,大力推进适应民营快递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创新和金融服务创新。保险公司要大力发展快递保险业务,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快递服务企业要增强保险意识,利用保险机制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四)加强对民营快递企业的税收支持。民营快递企业从事快递业务按 “邮电通信业”税目征税;对民营快递企业收购、兼并、参股或租赁国有、集体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应根据快递业特点,规范民营快递企业税务发票的发放。
(五)规范市场经营环境。取消向快递服务企业收取的各种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和罚款项目。涉及快递服务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各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等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
(六)改善城市运输投递车辆通行条件。经依法批准的非邮政快递企业,优先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进城证。对已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快递企业,其带有经省政府批准的快递专用标识的车辆应配发相应的车辆营运证,可以优先通行,对运输途中交通违章行为,有关部门应当记录后先放行,待完成运递任务后,再行处理。交警、城管、运政等部门要制定扶持快递服务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七)实现投递信息资源共享。民政、公安部门确定的城镇街道标准地名,对单位和居民住宅设置的门牌号码以及其他涉及快递服务的公共信息资源,应及时通过网络和各类媒体公开发布;标准地名和门牌号码发生变更的,民政、公安等部门应当及时通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为快递企业提供方便、高效的查询服务。要加快运用现代信息网络和科学技术,建立与电子商务平台相衔接的快递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查询制度。要尽快制定适应快递业发展需要的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统计调查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八)确保快件传递通畅。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有明确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检查、扣留快件,不得拦截快递运输车辆,阻碍快件运输。省邮政管理部门在黄花国际机场设立进出境快件中转中心,统一办理进出境快件过境、转运、通运、分拣、存放等手续,协同海关、机场安检等部门,设立专用通道,对进出境快件实行分类管理、优先查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提高通关效率。具体办法由省邮政管理局与海关、机场管理集团等联合制定。
(九)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人才培训机制。积极鼓励省内高等院校和技工学校开设快递专业,实行定向培养、定单培训,开展多层次的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积极推行快递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三、切实加强监管和行业自律
(一)加强监督管理。抓紧制定快递服务业 (市场)管理办法,建立由邮政、工商、交通、公安、税务、价格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快递市场监管联动机制,充实市场监管队伍,增强市场监管能力,规范快速企业的经营活动,严肃查处恶意扰乱市场合理价格水平的行为,形成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机制。
(二)推行行业自律。积极指导组建快速行业协会,研究制定行业行为规范,形成自律机制;加快快递服务业基础性和通用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行标准化服务,优化竞争环境,促进快递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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