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三门峡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5-08
- 【生效日期】2008-05-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8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8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8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定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分别于2008年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以电子公文形式报市政府督查室。
一、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一)抓住国家“上大压小”的政策机遇,做好100万千瓦火电机组容量置换项目的前期工作;强力推进风力发电项目。集中精力抓好氧化铝的就地转化和电解铝的深加工,重点推进高终端铝制品开发建设,加快铝合金轮毂扩建、铝铸件、铝箔等项目进度,建设与氧化铝产能相适应的铝加工能力。抓住国家支持义马煤化工产业的有利机遇,抓好煤气、甲醇等项目建设,确保煤化工产能得到大幅提升。有色金属综合利用及深加工,继续推进黄金深部探矿,进一步提高金、银、铅、铜等伴生矿的综合开发和利用水平。林果业生产加工,加快果品加工行业资源整合,提升果品深加工的规模和水平,引导产业有序竞争,保持和扩大浓缩果汁产能全国领先优势。
由市发展改革委、黄金局、煤炭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大力培育接续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发展,在进一步扶持壮大铝合金轮毂、生物酶制剂、液晶技术等新兴企业的基础上,在新材料、生物工程、医药、信息与现代制造等领域,抓紧实施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型项目,力争实现新突破。着手制定接续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生物制药等产业,强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做大相关接续产业。
由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医药局、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积极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强力推进电解铝与氧化铝企业、大型煤炭与化工企业以及水泥行业、果汁行业的整合,培育产业链条完整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力争更多的企业进入省百户重点工业企业和50户高成长性工业企业行列。
由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积极协调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确保工业经济稳健运行。
由市发展改革委、煤炭局、供电公司、石油公司、公安局、交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加快工业项目建设。确保天瑞集团20万吨铝合金铸件、锦荣公司180万吨干法水泥、金源公司硫铁化工综合利用二期、渑池4万吨高强度石油支撑剂等续建项目年内建成投产;力争东方希望100万吨离子膜烧碱和120万吨PVC管材、渑池3500吨果酒、义马20万吨醋酸等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积极做好工业园3000吨多晶硅、义马1000万方煤气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
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郑西铁路客运专线、运(城)三(门峡)高速公路黄河大桥、义煤集团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西气东输二线、兰州-长沙输油管道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保证完成年度计划。
由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和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七)加强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500千伏为主的骨干供电网络。
由市供电公司、发展改革委和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八)加速推进工业园的开发与建设。第一批入园的6个项目要尽快建成投产,2万件大型化工机械装备、1万吨氧化铝清洁生产等第二批入园项目要抓紧开工。抓好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理顺管理机制,出台更优惠的政策,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由工业园管委会和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九)加快发展服务业。完善发展规划,构筑高增值、多层次、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提升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保险、法律服务、会计审计、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大中型工业企业分离物流业务、开展物流外包。搞好七海物流、九州通医药配送基地、三门峡西物流园区等项目建设。选择一批现代服务业优势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争取进入省百户重点服务业企业盘子。
由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局、工商局、人行、银监分局、司法局、审计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十)抓好豫西大峡谷、仰韶大峡谷、卢氏双龙湾、函谷关等景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全力开发“文化山水”旅游品牌和相关产品,提升服务档次。大力实施豫晋陕旅游区域合作,推进无障碍旅游。
由市旅游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十一)推行建筑行业的整合重组,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力争年产值超5000万元的企业达6家以上。
由市建委、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十二)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认真执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家电下乡等各项政策,确保补贴落实到位。
由市财政局、农机局、商务局、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十三)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现2/3以上行政村有便民超市。
由市商务局、工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十四)大幅度增加农业农村投入,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高效农业综合开发,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由市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开发办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十五)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围绕林果、畜牧、烟叶等优势主导产业,按照规模化生产、区域化布局的要求,加快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建设,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力争特色农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新栽果树16万亩,稳定增加果品产量;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源林、用材林、经济林等特色基地,不断发展壮大林业经济。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新建高标准养殖小区25个,总量达到140个。落实烟叶种植面积24万亩,稳步提高烟叶质量。加快农业“三化”进程。
由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烟草局、质监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十六)扎实开展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竞赛活动,产值超5000万元的企业达到15个以上。抓好景源、鑫源、缘分、康瑞等出口创汇型龙头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
由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十七)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力争每个乡(镇)至少有1家运作规范、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五级联创”活动,加快建设一批高标准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深入推广农业信息化“三电一厅”模式,为农民提供更有效、更实用的服务。大力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先进技术入户率达到80%以上。
由市农业局、质监局、科技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十八)分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用3年时间,有效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较大进展。人均收入超过5000元的村庄,重点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实施统一的垃圾处理、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绿化和环境美化,提高村务管理水平,推动有条件的村庄逐步发展成农村新社区,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样板。人均收入在3000-5000元的村庄,重点搞好村庄规划,硬化村中道路,搞好村庄周围、庭院和通道绿化;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积极改灶、改圈、改厕,实行垃圾集中处理,有条件的要通自来水;力争使多数村庄有卫生室、有小超市、有文化大院、有健身活动场所,建设饮水安全、能源清洁、村庄绿化、街道明亮、环境整洁、文明和谐的新农村。人均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村庄,坚持与扶贫开发紧密结合,集中资金,创新机制,突出重点,抓好25个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和搬迁扶贫,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大力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全年培训农民25万人次。继续推进“沼气工程”建设,重点村沼气普及率达到60%以上。
由市农业局、发展改革委、建委、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卫生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水利局、交通局、环保局、供电公司、开发办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十九)加快中心城市建设。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由市建委、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十)开工建设郑西铁路三门峡新客车站,规划建设市区与新客车站连接通道。
由市建委、发展改革委和陕县、湖滨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十一)巩固涧河治理成果,提升城市重点景区的品位和档次。
由市建委、园林局、城管局、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二十二)抓住西气东输二线建设机遇,提前做好天然气利用规划、城市配套管网工程等前期工作。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国土资源局和相关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十三)创新管理理念、体制和手段,突出抓好市容环境、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共交通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
由市建委、城管局、卫生局、园林局、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十四)全面推进“四城联创”,园林城市创建,要进一步提升涧南公园、陕州公园品位,努力打造亮点工程,为明年验收打好基础;卫生城市创建,要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建设,积极开展先进小区、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要着力改善环境质量,突出抓好各项指标落实;文明城市创建,要大力推进“三和社区”建设,提高整体创建水平。
由市建委、园林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文明办等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十五)加强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城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等行为。加强节地、节水、节材工作,提高城市集约、节约发展水平。稳步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坚持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原则,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改造力度,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把“城中村”和旧城改造与建设特色街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城区产业结构。吸引开发商参与县城改造与建设,把县(市)城区建成各具特色的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
由市建委、城管局、环保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十六)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义马-渑池城区要继续围绕培育壮大能源、煤化工和铝工业等主导产业,加快快速通道建设进度,全面推进城区的实质性对接;陕县、湖滨区要依托服务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和服务业;灵宝市要充分发挥有色金属综合利用、林果业生产加工的优势,进一步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卢氏县要深入挖掘生态旅游资源,搞好特色农副产品开发加工,培育比较优势明显、地方特色鲜明的支柱产业。深化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鼓励建设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完善工业聚集区功能,承接产业转移。引导各类资金建设小城镇,促进生产要素聚集。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公安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积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十七)继续办好“十件实事”。在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十大实事”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今年要集中力量办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件实事:一是城市引水工程实现全面通水。二是新建大岭路涧河立交桥,完成黄河路西段和虢国东路改造。三是启动台上区集中供热工程,改善市区供热质量。四是在市区新建1所小学和1所福利院。五是加快天鹅湖湿地公园建设。六是启动群众文体活动中心建设。七是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市中心医院病房大楼改建工程。八是实施市级广播电视节目“村村通”工程。九是大力推进“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工程,城镇建设廉租住房1万平方米,农村搬迁扶贫3086人。十是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造县乡公路300公里、通村公路200公里;解决农村安全饮水6万人;新增农村户用沼气2万个;新建260个农村便民超市;新改建9所农村敬老院,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40%;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5000例)。
由市发展改革委、园林局、文化局、体育局、房管局、商务局、民政局、水利局、建委、财政局、卫生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水利局、交通局、广电局、开发办、农业局、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十八)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增加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从今年秋季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进一步优化配置远程教育设施,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着力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民办教育。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逐步改善教师待遇。全面落实高、中等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政策,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和城市部分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加大农村中小学危房和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充实教学仪器设备,改善办学条件。
由市教育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十九)稳步实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大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
由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十)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政补助机制,完成200所村级卫生室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甲级卫生室创建工作。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治。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努力将市中医院建成国家重点市级中医院。异地新建三门峡市中心血站。
由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物价局、建委、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十一)推进豫西文化长廊重点区域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和文化站的作用,加快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城镇数字电影广场工作,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加大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利用,认真做好崤函古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确保仰韶村、庙底沟和西坡三大遗址保护规划通过国家验收。深入开展“中国楹联文化城市”创建活动,提高文化品位和内涵。强化文化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
由市文化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十二)实施“两抓一促”工程,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丰富社会文化生活。
由市文化局、体育局、科技局、司法局、卫生局、文明办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十三)认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和平等就业制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新增城镇就业4万人。加大再就业援助力度,帮助1.3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及时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
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十四)做好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残疾人就业工作。
由市人事局、民政局、残联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十五)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保护从业者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解决好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由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农业局、建委、开发办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十六)不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今年起,再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由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十七)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新农合参合标准由每人50元提高到100元。
由市卫生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十八)逐步将高风险行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逐步将农村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由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十九)加快廉租房建设,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搞好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确保完成改造任务。
由市房管局、发展改革委、建委、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十)加强“菜篮子”产品市场监管,保持生产稳定、价格稳定和市场稳定。
由市农业局、工商局、物价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十一)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有关预案和制度,建立应急服务平台,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十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矛盾疏导化解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
由市安监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十三)深化城市社区建设,做好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积极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
由市民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十四)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三门峡。
由市综治办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十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质量。
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工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十六)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
由市人口计生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十七)加强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公民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由市司法局、团市委、妇联、残联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十八)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支持驻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抓好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工作。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
由市民政局、人防办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十九)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由市民族宗教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十)搞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继续做好气象、史志、防震减灾等工作。
由市统计局、气象局、地震局、史志办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走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五十一)突出抓好节能节约。强化工作责任。认真落实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实行一票否决,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淘汰落后产能。综合采取多种措施,逐步淘汰落后技术工艺,下决心关停一批能耗高、效益差、污染严重的小火电、小水泥、小刚玉砂等企业。加强节能管理。突出抓好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节能工作,加快高耗能企业的技术改造。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严格新上项目准入标准,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更加重视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公用事业、政府机关和居民生活等领域的节能降耗,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节约的消费方式。搞好资源集约利用。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统计局、环保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十二)严守基本农田红线,减少企业非生产性用地,引导企业积极利用荒丘、荒山建设项目。继续开展土地“三项整治”,加大对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的清查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土地。巩固禁用实心黏土砖成果,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大力推广多层标准厂房。
由市国土资源局、建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十三)进一步优化煤炭、铝矾土、黄金资源配置,加快其他重要矿产资源整合。
由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煤炭局、黄金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十四)加强污染排放整治。继续抓好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做到新污染企业坚决不上,老污染企业坚决改造,改造不达标的企业坚决关停。下大力气治理大气污染,加强燃煤电厂除尘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各类燃煤机组要全部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并达标稳定运行。
由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十五)切实抓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加快建设污水处理配套管网。
由市建委、环保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十六)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计划,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测土施肥,搞好秸秆综合利用,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由市环保局、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十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落实《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稳步推进煤炭、电力、食品、化工等行业及农、林、牧等领域的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推广水泥行业低温余热发电、城市中水回用等先进技术。着力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大力推进废旧资源再生利用。
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十八)全面建设生态三门峡。推进林业生态县、乡、村三级联创,建设一批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加快生态三门峡建设步伐。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林业生态建设投入。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地区防护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等重点生态工程,确保完成造林41.17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24.56万亩。继续抓好以天然林保护工程为主的资源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总产值达到37.55亿元。
由市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
(五十九)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巩固企业改革成果,完善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深入推进商贸、文化、建筑、粮食等非工业企业改革。
由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建委、商务局、文化局、粮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林地和宜林地产权、确权发证工作,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形成林业良性发展机制。
由市林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十一)积极推动财政、金融改革和发展。深化财税改革,做好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工作,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实施“民生财政”,优化支出结构,较大幅度增加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卫生、教育等方面的支出。积极支持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城市信用社组建商业银行步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由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银监分局、城市信用社、各商业银行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十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交通、建设、水利等领域的改革。
由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水利局、建委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十三)切实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深入实施《三门峡市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围绕支柱产业发展,启动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工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
由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
(六十四)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全方位提高招商引资档次和质量。进一步搭建好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平台,强化措施,增强实效。办好第十四届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加大对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力度,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
由市商务局、旅游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十五)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扩大先进装备和紧缺原材料的进口,着力培育新的出口品种,提高进出口效益。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产品档次和规模,力争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到30个。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由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十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舆论等手段,优化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人文环境和信用环境,着力建设优化环境的长效机制。完善外商投资无偿代理制和便利化措施,加大企业周边和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治理,营造亲商、安商、惠商的良好投资环境。强化市场流通、经营环境等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由市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六十七)坚持依法行政。政府工作要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管理法制化、工作高效化。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搞好行政复议,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土地和矿产资源、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等公共资源管理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由市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审计局、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十八)推进管理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健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着力解决权责脱节、政出多门等问题,提高行政效能。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十九)完善公共服务。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七十)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廉洁政府。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积极进取,昂扬向上,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切实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的政府工作考核体系,确保责任目标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牢记“两个务必”,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重点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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