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综〔2008〕82号
- 【发布日期】2008-05-09
- 【生效日期】2008-05-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莆政综〔2008〕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07年,根据省政府、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市从2007年7月至2008年2月,对市教育局等5个重点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32个政府部门及行政执法机关、市烟草局等8个公共服务行业,分类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其中重点单位为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政府部门及行政执法机关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莆田公路稽征处、莆田海事局、莆田海关、莆田检验检疫局、莆田银监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防办、市水利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审计局、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莆田边防支队、莆田消防支队、莆田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公共服务行业为市烟草局、市邮政局、莆田电业局、市广电中心、湄洲日报社、电信莆田分公司、移动莆田分公司、联通莆田分公司。
经过市、县区评议办考评、群众满意度测评以及市评议领导小组成员和市评议代表测评等综合评定,5个重点评议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成绩第一名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2个政府部门及行政执法机关考评成绩第一名为市审计局,第二名为市科学技术局,第三名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四名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五名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8个公共服务行业考评成绩并列第一名为移动莆田分公司、电信莆田分公司、莆田电业局。
根据《莆田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莆田市2007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莆政办[2007]111号)的要求,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经市政府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同意,决定授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移动莆田分公司、电信莆田分公司和莆田电业局为2007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上新水平。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虚心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奋力实现港城两个先行”的奋斗目标,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着力解决好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政风行风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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