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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山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举办法》的决定
  •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5-31
  • 【生效日期】2005-05-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日报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山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举办法》的决定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山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举办法》的决定

(2005年5月31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因此,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废止《 山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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