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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四川汶川地震抗灾抢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 【发布文号】交公路发[2008]71号
  • 【发布日期】2008-05-13
  • 【生效日期】2008-05-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运输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四川汶川地震抗灾抢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四川汶川地震抗灾抢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8]71号)




四川省交通厅:

5月12日,你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公路、桥涵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为了支持你省做好抗灾抢通工作,部决定一次性补助你省公路抢修专项资金1000万元,并由财政部通过代理银行直接拨付你厅。请专项用于公路、桥梁及防护设施的抢修和恢复工程,务必做到专款专用,尽快恢复交通,并按有关规定,在2008年度财务决算中予以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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