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453号
- 【发布日期】2008-05-19
- 【生效日期】2008-05-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山海关四炮台地块规划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山海关四炮台地块规划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453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山海关四炮台地块规划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同时提出以下意见:
一、新建建筑应位于保护范围之外,靠近文物建筑一侧的建筑高度应作局部降低处理。
二、新建筑的色彩、外观应与文物建筑相协调,同时增加隔离绿化带,减少视觉影响。
三、鉴于勘探工作受天气影响未能全面进行,在施工前应补充勘探。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由你局核准后实施。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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