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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安部北京经侦分局及第四研究所办公楼建设工程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452号
  • 【发布日期】2008-05-19
  • 【生效日期】2008-05-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安部北京经侦分局及第四研究所办公楼建设工程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安部北京经侦分局及第四研究所办公楼建设工程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452号)




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公安部北京经侦分局及第四研究所办公楼建设有关情况的请示》(京文物〔2008〕54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公安部北京经侦分局及第四研究所办公楼建设项目属公安部办公楼的续建项目,鉴于公安部门办公的特殊性和实际工作需要,我局原则同意你局意见。

二、拟建办公楼的建筑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应与西楼的北耳楼相一致,工程范围不能扩大。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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