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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上杭县回龙加油站等8家企业予以规划确认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经贸市场〔2008〕315号
  • 【发布日期】2008-05-21
  • 【生效日期】2008-05-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上杭县回龙加油站等8家企业予以规划确认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对上杭县回龙加油站等8家企业予以规划确认的批复

(闽经贸市场〔2008〕315号)




上杭县回龙加油站等8家企业: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福建省2001-2010年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闽经贸市场[2005]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你们分别申请原址改建上杭县回龙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石油分公司古田城关加油站、南平市延平区欣阳加油站、泰宁县朱口加油站(由原泰宁县朱口农机加油站控股权变更扩建),迁建龙岩市新罗区雁石华龙加油站,新建磁灶港丰电脑加油站、福建省连江县汇利贸易有限公司(仓储企业)均符合规划,可按规定继续办理后续申报手续。同时注销原泰宁县朱口农机加油站(证书号983298)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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