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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表彰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
  •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 【发布文号】人社部发[2008]27号
  • 【发布日期】2008-05-30
  • 【生效日期】2008-05-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表彰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表彰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

(人社部发[2008]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特大地震。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抗震救灾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灾区广大教师以灾情为命令,视时间如生命,为保护灾区学生生命安全,为抗震救灾作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英雄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决定,授予四川省绵阳市北川中学优秀教师群体、四川省汶川县映秀镇小学优秀教师群体"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周汝兰、王敏同志"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追授谭千秋同志"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被授予"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表彰的英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当前,抗震救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仍处在刻不容缓的紧要关头,全国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英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积极投身抗震救灾、重建校园、恢复教学、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中去,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工作、一手坚定不移地抓教育改革发展,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附件:1、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名单

2、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名单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中学优秀教师群体

四川省汶川县映秀镇小学优秀教师群体

附件2:

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英雄名单

周汝兰 四川省彭州市红岩小学教师

王 敏 陕西省宁强县黄坝驿乡中心小学教师

谭千秋 四川省德阳市东汽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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