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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向福建省纳米材料工程实验室等授牌的通报
  • 【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发改高技〔2008〕424号
  • 【发布日期】2008-06-10
  • 【生效日期】2008-06-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向福建省纳米材料工程实验室等授牌的通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向福建省纳米材料工程实验室等授牌的通报

(闽发改高技〔2008〕424号)




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海西发展战略和两个先行区建设的部署,提高我省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省发改委在“十一五”及今后一段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一批省级工程实验室项目。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开展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和关键工艺的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制、高技术产业的产业化技术开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技术研发,以及研究产业技术标准、培养工程技术创新人才、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应用、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等。

三年来,经过有关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省共批准建设9个省级工程实验室,其中,纳米材料、下一代网络、天然生物毒素、现代酶技术等工程实验室预计于2008年底基本建成;中药研究开发、药物、平板显示技术、动物药物、分子诊断技术等工程实验室预计于2009年建成。各工程实验室在建设过程中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创新探索,突出了为行业提供公共服务和对外开放功能,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代酶技术省级工程实验室经过努力争取,即将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计划。为了充分发挥省级工程实验室的作用,加快省级工程实验室的建设步伐,并更好地发挥其引领科技创新的作用,经研究,决定授予纳米材料等9家工程实验室 “省级工程实验室”的牌子。

希望各省级工程实验室认真总结建设和管理的经验,按照市场经济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要求,在运行机制、管理模式、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创新,整合产业创新资源、强化产业技术供给,在“两个先行区”建设中起到领先一步、带动一批的作用,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附件:省级工程实验室授牌名单

二○○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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