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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绍兴翰越堂拍卖有限公司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的复函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办博函〔2008〕489号
  • 【发布日期】2008-06-10
  • 【生效日期】2008-06-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绍兴翰越堂拍卖有限公司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绍兴翰越堂拍卖有限公司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的复函

(办博函〔2008〕489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绍兴翰越堂拍卖有限公司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的请示》(浙文物发〔2008〕78号)收悉。

据有关媒体报道,绍兴翰越堂拍卖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文物拍卖资质的情况下,已举行了多场文物拍卖经营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请你局会同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此事进行核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局。

专此。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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