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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峡两岸(莆田)农业合作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办〔2008〕84号
  • 【发布日期】2008-06-12
  • 【生效日期】2008-06-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峡两岸(莆田)农业合作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峡两岸(莆田)农业合作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莆政办〔2008〕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海峡两岸(莆田)农业合作试验区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海峡两岸(莆田)农业合作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傅冬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蔡伟民市农办主任

郑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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