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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信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6-13
  • 【生效日期】2008-06-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市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加强对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领导,保证全市小麦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信阳市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曹新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豁冰(市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

顾志安(市粮食局局长)

董家庆(市农发行行长)

成员:虎卫红(市纪委驻发改委纪检组长)

左晓黎(市财政局副局长)

鲁忠耀(市农业局副局长)

吴广州(市粮食局副局长)

王平(市农发行副行长)

凌德福(中储粮潢川直属库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顾志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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