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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评比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财政部办公厅
  • 【发布文号】财办综[2008]61号
  • 【发布日期】2008-06-26
  • 【生效日期】2008-06-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财政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评比情况的通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评比情况的通报

(财办综[2008]61号)




党中央有关部委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高检院办公厅,高法院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编制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的通知》(财综[2007]59号)的规定,我部对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编报工作进行了评比。现将评比结果通报如下:

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努力下,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编报工作已圆满完成。2007年共有143个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和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报送了住房改革支出决算,占预算编制单位的100%。与上年相比,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编报质量有所提高,决算填报的完整性、准确性进一步增强,决算说明也更具有针对性。

经我部对决算报送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决算分析说明的全面性进行评比,在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编报中,对于决算编报质量较好的单位,包括教育部、中国残联、国家民委、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国土资源部、国家档案局、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科技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等,决定予以通报表扬。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决算是部门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改革成果。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和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不断提高住房改革支出决算编报水平。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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