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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 【发布文号】交体法发[2008]167号
  • 【发布日期】2008-07-08
  • 【生效日期】2008-07-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运输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交体法发[2008]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有关交通企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强烈地震,造成了灾区人民群众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灾区基础设施尤其是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严重损毁。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面前,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抗震救灾工作的统一部署,以灾情为命令,视时间为生命,迅速组织人员救助受灾群众,抢通损毁公路,确保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畅通。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支援灾区,积极协助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特别是灾区一线广大交通干部职工顽强拼搏,众志成城,奋不顾身,夜以继日地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抢通灾区运输生命线,取得了抗震救灾斗争的重大阶段性成果。交通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履行了“三个服务”的庄严承诺和使命,谱写了团结共御自然灾害的崭新篇章,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广大职工团结一心,更好地完成灾区恢复重建的任务,部决定授予四川省德阳市交通局等81个单位(集体)“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李彬等199位同志“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名单附后)。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部号召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沉着应对、科学部署的理性精神,面对特大地震灾害,临危不惧、果断决策,快速反应,靠前指挥,身先士卒,牢牢把握抗震救灾工作的主动权,齐心协力打了一场抗震救灾攻坚仗;学习他们不屈不挠、攻克时艰的拼搏精神,面对特大地震灾害,不怕牺牲,不辞艰辛,迎难而上,连续奋战,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学习他们大爱无疆、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面对特大地震灾害,舍小家顾大家,视灾区群众为亲人,始终战斗在抢险救灾的最前沿,听从指挥,恪尽职守,赤诚奉献,任劳任怨,展现了崇高的敬业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学习他们互助友爱、同舟共济的团队精神,面对特大地震灾害,牢固树立全国交通一盘棋的思想,发扬大团结、大协作精神,迅速调配组织人员、设备和救灾物资,对口支援灾区,努力帮助和支持灾区群众尽快渡过难关,重建家园。
当前,抗震救灾形势依然严峻,抢通、保通、保运和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繁重。交通运输行业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要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行业,带领广大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交通运输改革和发展,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推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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