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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7号
  •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7号
  • 【发布日期】2008-07-16
  • 【生效日期】2008-07-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7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7号

关于公布2008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名单的公告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我部组织了2008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的申报评价工作,经过评审、公示,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绿色建筑工程研究中心办公楼等6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现予公布。

附件:2008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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