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消防水泵检修时间超过技术规格书规定的特许申请》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发〔2008〕70号
  • 【发布日期】2008-08-04
  • 【生效日期】2008-08-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消防水泵检修时间超过技术规格书规定的特许申请》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消防水泵检修时间超过技术规格书规定的特许申请》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8〕70号)




秦山核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核电厂消防水泵检修时间超过技术规格书规定的特许申请的函》(秦核安函〔2008〕07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秦山核电厂消防水泵检修超过技术规格书规定的特许申请文件,认为该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已批准申请中的有关承诺,确保秦山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二○○八年八月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