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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不批准福建省华宏达拍卖行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的复函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办博函〔2008〕701号
  • 【发布日期】2008-08-07
  • 【生效日期】2008-08-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不批准福建省华宏达拍卖行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不批准福建省华宏达拍卖行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的复函

(办博函〔2008〕701号)




福建省文化厅: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福建鼎丰拍卖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的请示》(闽文物〔2008〕81号)收悉。经审核,福建省华宏达拍卖行的申报材料存在以下问题:

一、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周丽琴、黄国璋、林蔚起、林焕珍、伍天辉的职称证复印件未加盖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缺少省级文物部门出具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非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委员及非参与文物商店销售、文物拍卖标的、文物出入境审核人员的证明。

以上问题不符合文物拍卖许可证核发的规定,申请事项不予批准。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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