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拍摄许可〔2008〕97号
- 【发布日期】2008-08-18
- 【生效日期】2008-08-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乌克兰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乌克兰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08〕97号)
乌克兰国家电视公司:
你处关于来华拍摄奥运专题片涉及有关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08年8月拍摄北京故宫、颐和园、天坛、卢沟桥、八达岭长城、慕田峪长城、司马台长城和居庸关长城外景。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及使用管理单位商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