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核准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文化厅
  • 【发布文号】闽建审批[2008]216号
  • 【发布日期】2008-08-27
  • 【生效日期】2008-08-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核准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通知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核准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通知

(闽建审批[2008]21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审批[2007]29号)等规定,经机构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厅审查,现核准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资格证号为:乙B350102150102,有效期至:2013年8月27日。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