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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14号
  •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 【发布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14号
  • 【发布日期】2008-08-27
  • 【生效日期】2008-08-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14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8〕第14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8年9月12日发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金银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2枚,其中金币1枚、银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该套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中华回乡文化园”建筑,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4盎司金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回族青年口弦舞场景及伊斯兰建筑外形组合图,并刊“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中文字及面额。

1盎司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黄河水车、羊皮筏、固沙网格及六盘山和红军纪念亭等组合图,并刊“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中文字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1/4盎司圆形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4盎司,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10000枚。

1盎司圆形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盎司,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0000枚。

三、该套金银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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