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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动植物肥料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发布文号】税委会[2008]29号
  • 【发布日期】2008-08-29
  • 【生效日期】2008-08-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财政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动植物肥料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动植物肥料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08]29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年9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除鸟粪外的动物或植物肥料(税号31010019、31010090)征收460元/吨的出口暂定关税。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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